句子抄·句子赏析
发布
搜索
发布句子
发布句集

法律对于产业主本人的限制是克制的,而且大致允许任何成年男子拥有自由处置其财产的权利;可是,有规定,如有人出卖其祖产并剥夺儿女对祖产的享用权益,那么官厅方面便视之为疯人而加以监护,这一规定可能起始于分地耕作,从而使私有财产普遍对国家变得较为重要之时。这样,两个对立的原则,一是产业主有无限的支配权,二是家产应保全不散,在罗马法里就尽可能实现结合。对财产的物权限制是绝不允许的,只有耕作所必需的特许权作为例外。永佃权和物权地租依法是不能存在的;不实行抵押,抵押依法也同样不予承认,财产作为抵押品即刻交给债主,只能是把债主视若买主,然后债主担保(fiducia)在要求到期以前不得出卖抵押品,并在借款偿清后将抵押品归还原主。一个外国人若不投靠一个罗马庇护人,赖以作为门客生活,他本人以及他的财产便不受法律保护。

句子的出处/作者
——陀思妥耶夫斯基《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
欣赏下一句
▲ 回顶部 | ☗ 回首页 | ● APP下载
句子抄 ,总有一句让你佩服或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