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所推行的原则必是极为放开。罗马法既不涉及遗产性质的区别,又不涉及地产的查封。罗马法一方面允许一切有能力处理的人在有生之年处置其财产,毫不限制;另一方面,据我们所知,对于一切有权与罗马公民交往的人,甚至对于外侨和门客,也允许他们在罗马获得动产,毫不限制,并且自从不动产可以成为私产以后,又允许他们在某种条件下在罗马获得不动产。正是这样,罗马是一个商业城市,其初期重要性皆赖于国际贸易,所以它对于每个由不平等男女结婚所生之子、每个释免了的奴隶和每个放弃祖国权利而迁至罗马的异邦人一概宽宏地给予居留权。随着日益繁荣而解放奴隶之事日多,其结果甚至在太平年代客民的数目也必剧烈增加。邻邑被罗马武力征服,与罗马合并,沦为村落,其大部分人民无论迁入城中或仍居乡间,通常舍弃自己的公民权而换取罗马的客民资格,于是客民之数更多。而且战争义务专由旧公民负担,旧贵族的子孙日益减少,客民却分享胜利的果实,且不必付出流血的代价。于是,罗马除公民团外,又发展出一个与它平行的集团,门客变为平民。
句子的出处/作者
——孙子《孙子兵法》
——梭罗《瓦尔登湖》
——L·S·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陈凯歌《长津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