鼹鼠力大无穷。他有一对硕大的前爪,每只前爪都和他的脑袋一样宽,上面有两个拇指。他的颈部和肩部肌肉结实,坚硬得像块鹅卵石。我是干体力活的粗人,靠铁锹吃饭,鼹鼠的前爪却比我的手还要有力:一只活鼹鼠可以轻而易举地掰开我紧握的五指,然后逃走。他身体其余的部分都很脆弱,柔软又有韧性,因此能在不比他身体宽的地道里来回转身。他的鼻子湿润且粉嫩,和狗鼻子一样。我抓的鼹鼠是欧洲鼹鼠(学名:Talpacuropaea),有我的手掌那么长,差不多和一个空皮夹一样重。他全身上下覆盖着暗沉的蓝黑色毛发,软软的,如天鹅绒一般光滑,不管往前后左右哪个方向梳都很柔顺,因此这种鼹鼠能在地道里倒着走。他的触感堪比你能想象到的最高档的天鹅绒。他有胡须,有针一样尖细的小牙齿,小得就好像你不小心摔碎玻璃杯后,过了几天在厨房地板上发现的闪着银光的碎玻璃碴,如果他不被我抓住,过不了一两年他的细牙就会因为吃多了混着沙土的蠕虫而磨损殆尽。
句子的出处/作者
——张嘉佳《从你的全世界路过》
——朱自清《朱自清散文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