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后来发现,“二战”之前德国人民也是合法拥有武器的。但是在希特勒上台之后,首先搞枪支登记,然后设法逐步搞没收枪支。接着,犹太人面对武装的党卫队员,就只有束手待毙的份儿了。他依据自己在美国的生活经验,坚信失去自卫武器是犹太民族悲剧的原因之。我们在他家里看到过好几种大大小小的枪,他对我们说:“我也希望永远不要去用这些枪。但是,你应该知道,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种权利。”我们也是到了美国以后才注意到,宪法第二修正案中关于枪的行文很有讲究,它并不是说是宪法给了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这两种讲法是不同的。也就是说,美国的建国者们认为,这种权利,不是任何人给予人民的种恩赐,而是一种天赋人权。宪法所做的,只是规定了任何人都无权对这种权利进行侵犯而已。
句子的出处/作者
——唐七公子《三生三世枕上书》
——斯宾诺莎《佚名》
——大卫·芬奇《七宗罪》
——七堇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