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简介
管仲(公元前725-公元前645年),名夷吾,又名敬仲,字仲,春秋时期法家重要代表人物。早年经商,初事齐国公子纠,助纠和公子小白争夺君位,小白得胜,即位为齐桓公,管仲被囚。齐桓公不计前嫌,经鲍叔牙保举,任其为卿。辅佐齐桓公(小白),对内政外交政策进行全面的改革,制定了一系列富国强兵的方针策略,被齐恒公任为上卿,尊称“仲父”。执政四十年,因势制宜,分设各级官吏,选拔士子,赏勤罚惰,征赋税,统一铸造、管理钱币,制定捕鱼、煮盐之法;对外采取“尊王攘夷”的外交策略,使齐桓公成为春秋时代的第一个霸主。他秉政三年,齐国大治,成为“五霸之首”。
世传《管子》书,内容复杂,不是管仲一家之言,也不是杂家自成体系之作,而是多家学说的汇集。但书中关于管仲言行的记述不少,其中一些篇章的内容传世已久,并有久经认为管仲的作品。
《论语》所引管仲有三归。反坫等,皆可从《管子》书中见到。 《孟子》书中,曾引用过齐桓公与诸侯会葵丘的记事,其中如“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尊贤育才以彰有德”,“士无世官,无专杀大夫,无曲防,无遏籴,无有封而不告”等内容,也均见《管子》书《大匡》、《霸形》等篇。
战国末年, 《韩非子·五蠹》说:“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在《韩非子》中,有引用《管子》中的地方,如《难三》“管子曰:‘言于室,满于室,言于堂,满于堂,是谓天下王。’”又:“管子
曰:‘见其可,说之有证:见其不可,恶之有形。赏罚信于所见,虽所不见,其敢为之乎?见其可,说之无证,见其不可,恶之无形,赏罚不信于所见,而求所不见之外,不可得也。’”分别见于今《管子》的《牧民》和《权修》 ,而文字烦简不同。
《史记·管晏列传》说:“吾读管氏《牧民》、《山高》、《乘马》、《轻重》、《九府》,详哉其言也。既见其著书,欲观其行事,故次其传。至其书,世多有之,是以不论,论其轶事。”既然在司马迁时《管子》书是“世多有之”,他见到的《管子》,当是汉代容易见到的书,而上述诸篇为管仲自著,也应是司马迁时一种公认的看法。
在政治上,管仲推行国、野分治的参国伍鄙之制,即由君主、二世卿分管齐国,并在国中设立各级军事组织,规定士、农、工、商各行其业;在经济上,实行租税改革,对井田“相地而衰征”,并采取了若干有利于农业、手工业发展的政策。
管仲积极促使齐桓公采取尊王攘夷、争取与国的方针,以建立霸权。所谓“攘夷”,是对侵占华夏地区的戎、狄进行抵御。所谓“尊王”,即尊崇周王的权力,维护周天子下的宗法制度。所谓争取与国,是运用军事、经济手段来取得中小诸侯国的支持。谭(今山东济南东)、遂(今山东肥城西南)等国曾藐视齐国,被齐灭掉。服从者来朝聘,齐取厚报。公元前651年,齐桓公大会诸侯于葵丘(今河南兰考),确定诸侯国间不得筑堤防雍水来危害邻国,不得有意不卖给邻国粮食。通过这次盟会,齐桓公遂成为中原的霸主。而管仲在整顿内政、发展经济、充实齐的国力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管仲作品简介
《管子》简介
《管子》 基本上是稷下道家推尊管仲之作的集结。 即以此为稷下之学的管子学派。 《汉书·艺文志》将其列入子部道家类 ,《隋书·经籍志》列入法家类。《四库全书》将其列入子部法家类。清代史学家章学诚说:《管子》 ,道家之言也。据中国日本学者统计《管子》 全书几乎各篇都有《老子》的语言片段与哲学思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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