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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可以视为一种形式上的社会契约,公共意志的形式保证了法律形式上的正义,那么罗尔斯的社会契约论则是论证了法律实质上的正义。无论如何,法律都不能剥夺人作为人最基本的权利,因此现代社会不再允许酷刑,不允许游街示众,要把犯罪人当人。
——
罗翔
法律的悖论
2025-09-26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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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邦皇帝,为父为君,下邦皇帝,为臣为子。
——吴承恩《西游记》
天子之孝重在将德行教化,施于黎明百姓,让天下百姓遵从效法。
——米兰Lady《清平乐》
当知任何一制度,也决不会尽善尽美,更无罅隙的。当至少他们懂得皇权之外有相权,至少已懂得皇室之外有政府了。再说到选举制度,至少他们已懂得政府用人该有一客观标准,不能全凭在上者之私心好恶。至少他们已懂得该项标准,不该是血统的亲疏,不该是势力的大小。亲的贵的强的富的,都不够此项标准,而采取一项以教育与知识与行政实习之成绩,来定取舍进退之标准,而又懂得平均分配到全国各地区,这也不能不说是在当时已算合理化,已算开明与进步的了。至于经济政策,一面主张轻徭薄赋,宽假平民,一面主张裁抑富厚,导致平等,这也不算得黑暗,不算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既然面对同类时任何人都没有天生的权威,既然强力无法产生任何权利,那么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就只剩下契约了。
——卢梭《社会契约论》
什么是好的经济制度,一个好的经济制度就是鼓励每个人去创造财富的制度。
——亚当·斯密《国富论》
是以人君自任而躬事,则臣不事事,是君臣易位也,谓之倒逆,倒逆则乱矣。
——欧·亨利《欧·亨利短篇小说集》
我们常常习惯为朋友“两肋插刀”,这种交往是感性的,盲目的和冲动的,甚至会出现“上次我无条件袒护你,这次你凭什么不为我说话”这样的怨气。但同事之间却有着严格的集团制度,只能理性公平地处理事情,反而在规矩中找到方圆,这种交往是稳定的、刻板的,又是安全的。
——辉姑娘《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人们解释一个国家的成功或者失败时,倾向于过分夸大政体的作用,而忽略人们往政体这个程序里输入什么。 这种夸大,有时候表现为“民主浪漫主义”,似乎一旦民主化,一切问题迎刃而解;有时候则表现为“威权浪漫主义”,似乎一个国家只要采用威权政体,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就会手到擒来。
——刘瑜《可能性的艺术》
打破死循环的主动权在强势的执法机关,而非弱势的普通百姓。几年以前,我入住酒店,正好遇到警察查房。出于职业习惯,我让警察出示工作证,他十分诧异,说未带证件,但警服警号就等同于证件。我说,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出示执法证件是查验居民身份证的必要条件。警察愣了一下,还是下楼去取证件了,半小时后,再次査房。警察出示证件后,我自然非常配合地让其査验身份证件,而这位警察的“克制”也让我对“法治”二字多了一分信心
——罗翔《刑法学讲义》
当初那些批评新法的人又来说新法的好处,“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商鞅认为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此皆乱化之民也。”将他们全部流放到边疆,“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所以老百姓也就不敢再议论法律了。
——罗翔《法律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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