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美国可以理解这样的情况是正常的:就是陪审员作为一个个人,他相信被告是有罪的,但是作为一个陪审员,他认为检方的证据尚且不是,他会投票选择判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这也是我前面所说的,我的美国朋友们对我提出的两个问题:“你认为辛普森是否有罪和“你如果是陪审员,是否会判他罪名成立?”他们会给出不同答案的原因 辛普森的律师团,在辩护策略上,当然有很多不同的选择。面对检方的强有力证据,有人考虑到陪审团的种族比例,提出打“种族牌”,以期增加更大的保险系数,也是正常的和意料得到的。但这不是正直和光彩的。这种做法,不仅是对证人的一种不负责任,也是对一个多民族的社会的一种不负责任。你也许会同我,那幺到底这张牌是不是起了作用呢?到底起了多大的作用呢?这使我想起了曾经读过的一篇文章,以及有关这信文章和周围的人发生的讨论。
句子的出处/作者
——阿城《棋王》
——文熙贞《想你》
——白落梅《世间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丁梓光《以家人之名》
——朱光潜《给青年的十二封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