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保守派认为,胎儿本身已经是一个生命,堕胎就不仅是一个特别的“是否允许堕胎”的问题,而是“是否允许谋杀”这样一个问题的一部分。我跑到这里,第一次听到人们居然把“堕胎”与“谋杀”等而论之,着实怀疑他们思路是不是出了什幺毛病。但是,很快我就开始理解他们思维的逻辑性和严肃性。如果你质疑胎儿是不是一个与婴儿同等的生命,那幺,他们确实有严格的科学证据。如果你说界限是在出生之前与出生之后,那幺,正像我以前告诉过你的,极端保守派的“谈论节目”指责说,这等于是说,谋杀的合法性只有两英寸距离的区别。他会问你,如果出生之后的婴儿是不可谋杀的,那幺,凭什幺说,一个即将临产的婴儿就是可谋杀的呢?你确实必须承认这样的事实,临产前的婴儿已经完全成熟,基本上和刚出生的没有什幺大的区别。如果你再把界限往前划,划在早期怀孕和晚期怀孕的区别。那幺,现代科学确实也已经可以把一个非常早期的胎儿在体外成功存活了。终有一天,科学可以使一个受精卵完全在体外培育成婴儿,这时,监儿和婴儿之间的区别根本就不存在了。面对一个连续的生命体,你基至再也找不出体内体外这样两英寸距离的借口。他们的推论使你无香堕胎等同于扼杀一个生命,等同于谋杀婴儿。 于是,间题是,到底是谁有权去扼杀个像胎儿这样的生命,无杀一个比儿童,比出生后的婴儿更为柔弱无助的生命呢?是这个生命的父母就应该有这样的权利吗?为什幺社会不允许谋杀出生后的婴儿,却能够允许这样的一种谋杀呢? 在那次聚会上,弗兰西斯颇为激动地问大家,如果我们失去了对生命的尊重,我们承认了对生命的谋杀,那幺,既然我们同意父母有权谋杀一个胎儿,那幺父母是否也可以出于某种理由谋杀一个婴儿呢?比如,他们生了一个他们不需要的女婴,是否有权一生下来就把她给扔了呢? 当弗兰西斯的姐夫举出人口爆炸以后,有可能产生的普遍的生活质量下降的问题,有可能产生的大饥荒的问...
句子的出处/作者
——阿图·葛文德《最好的告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