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约吃饭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对自己有好感,应该并非梨帆自作多情。但梨帆一次都没答应过。他倒不是个讨厌的人,尽管比梨帆要大上一轮,但他们在日常交往中很合得来。在那个年代的男人之中,他已经能算是关怀入微的人了。他也经常被拿来跟杂志编辑部的总编作比较,自家编辑部的成员都觉得“太好了”,而那边编辑部的成员大多是“好羡慕”。他跟梨帆一样,都离过一次婚,暂时应该也没有特定的交往对象。如果能一起吃饭一定很愉快,之后说不定还能发生些什幺。但梨帆很厌恶这一点。具体一点说,是厌恶恋爱。更深入点说,她甚至连朝着恋爱方向去的交流都觉得讨厌。如果只是为了换取这一丁点的欢愉,梨帆根本提不起劲来。所以每次都是拒绝。驹场也从不面露难色,立刻就撤。然后过了几个月他又来约一次。这件事本身倒也不算烦人,梨帆甚至还有点窃喜,觉得正合她意。
句子的出处/作者
——聂鲁达《二十首情诗和一首绝望的歌》
——尾田荣一郎《海贼王》
——古龙《飘香剑雨》
——简·奥斯汀《傲慢与偏见》
——佚名《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