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任何理性认识不可或缺的工具,难道有什么法律不准我们使用这些语言吗?例如,我们要论证“工厂制度”,这时并未因此创造个实体,而只是在一个名称之下尽量收集具体的事实,这些事实所具有的共性才是存在本身,也就是这个名称所要指的意思。所以,这些专有名词本身是完全合理的,错误往往是在使用的时候才产生。若选词不当或用词太死板,一个本来有助于分析的符号反而会无助于分析,它就会引起时代的误置,而误置时代正是历史科学中最不可饶恕的错误。
句子的出处/作者
——蔡文姬《胡笳十八拍》
——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
——约翰·罗纳德·瑞尔·托尔金《指环王》
——爱德华·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