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书的传统版权的保护已经做的非常之差,中国的百富榜中一大半都是房地产商,没有任何一家是互联网以外的文化产业,中国最大最顶级最挣钱的出版社拼命一年的利润还不如房地产商卖一套房子的利润,整个出版行业的利润还不如人家上海闵行一个倒楼的利润。我们是践踏文化的大国,绝对不是文化大国。现在谁跟你说他是一个文化人,那麼这个人一定是一个机场看了两集文化论坛的暴发户。都说以后靠数字版权,但是我可以负责人的告诉大家,我所有的图书,累积十年,所得到的数字版权的所有收益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也就是平均每年100元,平均写一本书通过数位阅读可以赚10元。数字盗版比传统盗版更加影响作者的收益,如果每个读者都乐意于看到自己的作者的免费文字的话(比如你观看本博客),那麼很快你就可以看见这个作者转行再也不写了。很多读者愿意花200万买一套房子,给开发商赚去100万,2000块买一件衣服,给厂商赚去1800元,40000元买一个牌照,给政丨府赚去40000元,为什麼不愿意20块钱买一本书,给作者赚一块六毛钱呢?
——天下霸唱《鬼吹灯之龙岭迷窟》
——王之理《情满四合院》
——余秋雨《君子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