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百姓一般都有逃避打官司的倾向,爱打官司的人,会被当成“刁民”。地方官考评,也以“涉讼事少”作为民风淳朴的标准之一。但徽州人的做派,和如今美国人很相似,动辄兴讼,有事没事就喜欢对簿公堂,所以盛产精通法律条文的状师、讼师一号称“健讼”。 这民风不是明代才培养出来的,早在北宋时期,徽州人就喜欢打官司。欧阳修曾经如此描述徽州民风:“民习律令,性喜讼。家家自为簿书,凡闻人之阴私毫发、坐起语言,日时皆记之,有讼则取以证。”徽州人,家家都有个小账本,没事就暗暗记下别人的言行,打官司时甩出来当证据,这法律意识真是够强的。 以至于南宋时,徽州籍贯的理学大宗师朱熹也无奈地评价本乡人:“其俗难以力服,而易以理胜。”
句子的出处/作者
——吴念真《这些人,那些事》
——姜伟《猎场》
——高翊浚《武媚娘传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