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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就变成了黑煤窑一般,我心里异常忐忑,害怕母亲回来看到了会多伤心。正当恍恍惚惚中,突然听到咝咝的琴声传来,我一愣,连忙跑到门口往下看。只见父亲端端正正坐在井合边,轻轻低头调整了一下体态,右手轻摆弓子,试了试音,接着开始了郑重的演奏,随着他两手的舞动,残破的声音在天井四壁里回旋。是那首《沉思》,父亲最喜欢的曲子。我浑身鸡皮疙瘩冒了出来,仿佛被电击了一样,魂魄都飞了起来,心中又悲又喜。我静静地端详着父亲,默默感受着从他手指间传递出来的心绪,听了很久。在这种时候,也许只有音乐才能给他莫大的抚慰吧。
——陆庆屹《落在我身上的雨》
把所有衣物晾好后,我喜欢爬到草坡顶,双臂紧贴身体往下翻滚。蓝天白云镶嵌着浓绿的山谷,在我眼中快速旋转,越来越模糊,碎成了凌乱的万花镜。母亲张开双臂在溪边守着,以防我滚进水里,或撞到石头上。我高声尖叫着,在母亲依稀的喝彩声中,晕头转向地撞进她怀里。她一边拍打我身上的杂草,一边夸赞我勇敢,两个人的笑声在峭壁之间荡漾。
——陆庆屹《落在我身上的雨》
我们没有走太远,却走了很长时间。去哪里已经不再重要,雨本身才是我们要去触碰的东西。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打过伞,喜欢上了雨点与我之间的缘分。
——陆庆屹《落在我身上的雨》
用田中大神的一句话就是:“我预支完了下半生的勤勉。” 如果把我称作《风起陇西》的亲生父母的话,那么它的祖父是克里斯提昂·贾克,祖母则是弗·福塞斯。外祖父是罗贯中与陈寿,外祖母是丹·布朗。 克里斯提昂·贾克的《谋杀金字塔》三部曲是我灵感的最早起源。当年在大学宿舍里一口气看完他的小说后,仿佛发现了一片新大陆,惊讶地没想到历史小说也可以这么写。贾克大爷以埃及的历史为脉络,在真实历史大势的缝隙之间填加进了无数貌似真实的细节,营造出一个富有现代气息的古代世界。和一般故意颠倒现代古代的恶搞不同,贾克老爷是以一种十分严谨的态度去写这部小说的,他没有生硬地将现代玩意强行塞到古代,而是不动声色地把细节融到文章的每一个角落,逐渐让读者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中接受这一崭新的世界观,并沉浸其中。 我必须承认,也许是出于天生的恶趣味,我太喜欢这种古怪的东西了;这比考据详尽的历史小说更有魅力——起码对于我来说。在《风起陇西》中,我也在不停地试图追寻前辈的足迹,创造出一个不无现代感的三国时代,还不能露出斧凿之痕。很遗憾的是,我做到了前者,却没做到后者。比起《谋杀金字塔》的浑然天成,《风起陇西》刻意的痕迹太重了。《风起陇西》中的很多名称,比如靖安司、司闻曹、军正司,以及繁琐冗长的蜀汉行政程序,全部都是我毫无凭据的杜撰,这都是为了增加文章真实性而创造出来的古代机构。所以,严格来说,《风起陇西》并非一部三国历史小说,而是一部借用了三国历史的架空小说。如果有人指责我到底看没看过三国历史,我也只能挠着头回答:“呃,其实这发生在不同的次元……”
——马伯庸《风起陇西》
西方人之所以难以对中国人的礼节表示赞赏,是因为我们的心目中怀有这样的定义:“礼节就是以善意的方式表达出的真实善意。”这一定义的基础,可能是这样一种文明的观点,即在理论上将每个人的幸福都视为众人的幸福。然而在中国,礼节的意义却是全然不同的。礼节是由若干专用术语构成的一项仪式,这些专用术语像所有的术语一样是重要的,但它们并非源自大脑或心田的愿望,而是一个复杂整体中单个儿的组成部分。有关如何使用尊称的整套理论与实践,即使不至于让西方人发疯,也至少会使他们头昏脑涨。这些用语的应用使得人们的社会等级有了明确的高下之分,而尊卑之分又被视为社会对话的必要前提。这些用语也是人际关系的润滑油,前因必有后果,后果必有前因,前因和后果共存于同一合适场合,则万事大吉。这就使得知书识礼的中国人会带着不加掩饰的(并非不自然的)轻蔑来看待这些“野人”,认为他们不懂“方圆”,甚至在他们了解到了这些礼节的优雅之后,居然还表现得如此无动于衷,真是蠢得不可救药。礼节就像是一个充气垫子。这垫子里面空无一物,可它却能够减轻颠簸之苦。与此同时,还得公正地补充一句,中国人对外国人表现出的礼节(如同他们相互之间表现出的礼节一样),更经常的是出于一种欲表明自己深谙得体举止之道的愿望,而不是想使客人感到舒服。宴请时也会采用同样的规矩,这是一种你们从未见识过的恐怖(一种过分慷慨的恐怖),热心的主人会特意在你的盘子里堆满丰盛的食物,他认为你应该喜欢这些好吃的东西,却对这样一个事实视而不见,即你根本没有食欲,一口也咽不下去。主人会说,要怪也只能怪你自己,而在他看来,他毫无疑问已经尽到了他的地主之谊。他在合适时候的合适举止是无懈可击的,没人能挑出什么不周之处来。倘若外国人不懂得这种游戏,那是他的事情,与主人没有任何干系。
——明恩溥《中国人的性格》
宴请时也会有同样的礼节,这将是令你从未见识过的恐怖(一种过分热情好客的恐怖)礼节。在请客吃饭时,热情的主人特意为你的盘子里盛上一大堆他以为你喜欢吃,或者他认为好吃的东西。即使事实上你根本一点不喜欢吃,或者毫无食欲。倘若,你真的一点也不想吃,主人则会说,那就是你的不是了。主人认定他自己遵守了东道主之礼,也没有人会指责他失礼。如果外国人不懂得这种游戏规则,那完全是自己的事,与主人没有任何干系。
——明恩溥《中国人的性格》
西方人之所以难以对中国人的礼节表示赞赏,是因为我们的心目中怀有这样的定义:“礼节就是以善意的方式表达出的真实善意。”这一定义的基础,可能是这样一种文明的观点,即在理论上将每个人的幸福都视为众人的幸福。然而在中国,礼节的意义却是全然不同的。礼节是由若干专用术语构成的一项仪式,这些专用术语像所有的术语一样是重要的,但它们并非源自大脑或心田的愿望,而是一个复杂整体中单个儿的组成部分。有关如何使用尊称的整套理论与实践,即使不至于让西方人发疯,也至少会使他们头昏脑涨。这些用语的应用使得人们的社会等级有了明确的高下之分,而尊卑之分又被视为社会对话的必要前提。这些用语也是人际关系的润滑油,前因必有后果,后果必有前因,前因和后果共存于同一合适场合,则万事大吉。这就使得知书识礼的中国人会带着不加掩饰的(并非不自然的)轻蔑来看待这些“野人”,认为他们不懂“方圆”,甚至在他们了解到了这些礼节的优雅之后,居然还表现得如此无动于衷,真是蠢得不可救药。礼节就像是一个充气垫子。这垫子里面空无一物,可它却能够减轻颠簸之苦。与此同时,还得公正地补充一句,中国人对外国人表现出的礼节(如同他们相互之间表现出的礼节一样),更经常的是出于一种欲表明自己深谙得体举止之道的愿望,而不是想使客人感到舒服。宴请时也会采用同样的规矩,这是一种你们从未见识过的恐怖(一种过分慷慨的恐怖),热心的主人会特意在你的盘子里堆满丰盛的食物,他认为你应该喜欢这些好吃的东西,却对这样一个事实视而不见,即你根本没有食欲,一口也咽不下去。主人会说,要怪也只能怪你自己,而在他看来,他毫无疑问已经尽到了他的地主之谊。他在合适时候的合适举止是无懈可击的,没人能挑出什么不周之处来。倘若外国人不懂得这种游戏,那是他的事情,与主人没有任何干系。
——明恩溥《中国人的气质》
宴请时也会有同样的礼节,这将是令你从未见识过的恐怖(一种过分热情好客的恐怖)礼节。在请客吃饭时,热情的主人特意为你的盘子里盛上一大堆他以为你喜欢吃,或者他认为好吃的东西。即使事实上你根本一点不喜欢吃,或者毫无食欲。倘若,你真的一点也不想吃,主人则会说,那就是你的不是了。主人认定他自己遵守了东道主之礼,也没有人会指责他失礼。如果外国人不懂得这种游戏规则,那完全是自己的事,与主人没有任何干系。
——明恩溥《中国人的气质》
“去找喜昌较劲没有意义,真正做主的是易乃谦。这事不从根子上下手,是解决不了的。”这是姚英子冷静下来之后得出的结论。 她爹姚永庚总喜欢讲,做事不要拖沓,必须掼得出、托得牢、拎得清。原先她还似懂非懂,现在却如醍醐灌顶:做事不能拖泥带水,瞻前顾后,要直攻要害。
——马伯庸《大医·破晓篇》
“不!这个词不够准确。”峨利生教授辩解似的提高声调,“经过这些年的观察,我认为这片土地不需要去恐惧,它需要的是去理解。我始终无法喜欢王培元喝茶不放糖与奶,我也不明白沈会董与中国官员打交道时的古怪逻辑,但我能感觉到他们对于生命的珍视,以及对这片土地的热诚。孙思邈与希波克拉底对医道的理解,并无分别。” “还有你们,这几年你们几个经历了很多事,包括这一次来武昌,从你们身上我听到了强烈的心跳,那是狮子的心跳,多么美妙。能拥有这样心跳的土地,又怎么会让人恐惧呢?”
——马伯庸《大医·破晓篇》
克莱格在西三年之前,标题是《商业巨子置业沪上,模范租界又添胜景》,还附有一张照片,正是克莱格在西摩路口那一座英式花园豪宅。孙希捡起剪报,微一躬身,不急不忙道:“阁下那一座英式宅邸,着实精美,百看不厌。我每次路过都要驻足欣赏,恍惚回到当年在伦敦的时光。”克莱格眼睛微眯,杀意凛然:“你是在威胁一位工部局董事的家人?”孙希连忙摆手:“岂敢,岂敢。我只是对这座美妙的宅邸聊表倾慕而已。尤其是这个地方,我格外喜欢。”他伸出指头,在剪报照片上点了一下,那里正好用朱笔勾出一个红圈。红圈位置,是位于克莱格宅邸正中的一座塔楼,外侧墙壁漆着一个欧洲风格的纹章图案,样式是交叉的两条红带,上面叠加着五个均匀分布的盾牌。沈、施两人云里雾里,不明白孙希在干吗。而克莱格的反应更奇怪,没有发怒也没训斥,只是用牙齿狠狠地咬了一下雪茄屁股。“这应该是葡萄牙王室布拉干萨家族的纹章。倘若我没有记错,只有王室最亲密的朋友,才会被允许在自家城堡添加这么一个标志,以彰显其对王室的贡献与忠诚。如此看来,您和葡萄牙王室一定拥有深厚情谊,并为之自豪。”
——马伯庸《大医·破晓篇》
你可知道这一带为何全是各式洋房?”张竹君忽然问。“法国人喜欢浪漫?”“错!那是因为十年之前,法租界公董局通过一项《房屋建造法案》,要求在这一片区域建造须经批准,不得修建中式房屋。经过十年发展,这里几乎把中国味道全数摒弃,俨然成了模范殖民区——”张竹君说到这里,用拐杖随手朝前一指,“只有一个例外。”孙希顺着拐杖朝前望去,看到在一片欧式风情的小楼之间,赫然矗立着一栋歇山顶五楹大殿,翘檐重瓦,漆红廊庑,看起来格外突兀。在那大殿的进门处,悬挂着一块黑底金字大匾,上书“四明公所”四字。张竹君走到公所前面,仰头看了良久,忽然回首道:“你可知道,为何在这一片洋房之间,会有这么一栋中式建筑?”孙希摇头,他这里来得并不多。张竹君负手徐道:“这座四明公所,乃是在沪的宁波同乡集资所建,殿后有二十多间义舍,哪位老乡身死不及回灵,就暂寄棺柩于此。只因此地被划拨给了法租界,公董局一直视这里为眼中钉,处心积虑想要拔除。同治十三年、光绪二十四年,法国人以棺椁不利卫生为由,先后两次要求筑路迁坟。宁波人奋起反抗,第一次死七人,第二次死十七人。法国领事不得已,只得同意保留此地。”
——马伯庸《大医·破晓篇》
中国老百姓一般都有逃避打官司的倾向,爱打官司的人,会被当成“刁民”。地方官考评,也以“涉讼事少”作为民风淳朴的标准之一。但徽州人的做派,和如今美国人很相似,动辄兴讼,有事没事就喜欢对簿公堂,所以盛产精通法律条文的状师、讼师一号称“健讼”。 这民风不是明代才培养出来的,早在北宋时期,徽州人就喜欢打官司。欧阳修曾经如此描述徽州民风:“民习律令,性喜讼。家家自为簿书,凡闻人之阴私毫发、坐起语言,日时皆记之,有讼则取以证。”徽州人,家家都有个小账本,没事就暗暗记下别人的言行,打官司时甩出来当证据,这法律意识真是够强的。 以至于南宋时,徽州籍贯的理学大宗师朱熹也无奈地评价本乡人:“其俗难以力服,而易以理胜。”
——马伯庸《显微镜下的大明》
万历末年,大明基层乱象已然萌生。尤其是从前年开始,朝廷面向全国开征辽饷,每亩土地加征九厘。这笔加税,加不到士绅们头上,到头来还是由自耕农承担,全国农民的处境变得更加恶劣。 具体到婺源县里,本来田地就很贫瘠,辽饷一加,老百姓更没办法种田维生了。他们选择做灰户凿山,实在是因为活不下去。 灰户的这些状纸,还把辽饷的事拿出来当挡箭牌:为了更好地支持辽东战局,我们多赚银子多交税,可一旦禁灰没收入了,辽饷也会受影响,难道你们为了婺源龙脉一己私利,要置国家大局于不顾吗? 明代打官司有一个特点,无论上下,都喜欢往大道德、大政策上靠。一靠上,便立于不败之地,谁反对我,就是不道德,就是反对朝廷。婺源灰户的状书挟辽饷以制府县,一点也不奇怪。 徽州知府周士昌拿到这些状子,可犯愁了。婺源保龙这事争了许多年,前因后果他很了解,但这次告状的人上升到了辽饷的高度,着实不好处理。 ……官员的办事原则是:拿住首犯,略施薄惩,以吓阻压制为主,不求根治问题,只要别在我任内出事就好。
——马伯庸《显微镜下的大明》
徽州这个地方,民风彪悍。这个“彪悍”不是说他们好打架,而是说徽州人好打官司。中国老百姓一般都有逃避打官司的倾向,爱打官司的人,会被当成“刁民”。地方官考评,也以“涉讼事少”作为民风淳朴的标准之一。但徽州人的做派,和如今美国人很相似,动辄兴讼,有事没事就喜欢对簿公堂,所以盛产精通法律条文的状师、讼师——号称“健讼”。这民风不是明代才培养出来的,早在北宋时期,徽州人就喜欢打官司。欧阳修曾经如此描述徽州民风:“民习律令,性喜讼。家家自为簿书,凡闻人之阴私毫发、坐起语言,日时皆记之,有讼则取以证。”徽州人,家家都有个小账本,没事就暗暗记下别人的言行,打官司时甩出来当证据,这法律意识真是够强的。
——马伯庸《显微镜下的大明》
中国老百姓一般都有逃避打官司的倾向, 爱打官司的人, 会被当 成“刁民”。 地方官考评, 也以“涉讼事少”作为民风淳朴的标准之一。 但 徽州人的做派, 和如今美国人很相似, 动辄兴讼, 有事没事就喜欢对簿 公堂, 所以盛产精通法律条文的状师、 讼师——号称“健讼”。要知道, 在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里, 政策的执行是有惯性的(比如 说在大明) 。 政策一旦形成惯例, 即使周围情况发生变化, 官员仍旧会 机械地继续执行, 不会主动求变, 甚至畏惧变化。 所谓“祖宗成法”, 就 是这么来的。在状词里, 徽州府描述了这样一个“事实”: 帅嘉谟自夸有手段, 向 歙县老百姓收取银钱, 说你们补贴我上京告状, 我自有办法帮你们免征 赋税。 他利用歙县民众的恐慌心理, 收敛了大量钱财, 假公济私——比 如私自弄了套冠带, 用的就是公款。 这是一个欲加之罪的政治性判决, 翻译过来就五个字: “谁让你多 事? ”从官府视角来看, 这起纷争根本是无中生有, 完全是帅嘉谟一个 人挑起来的, 当初你如果乖乖闭嘴做你的数学作业, 哪儿还会有后面这 么多事? 所以官府毫不犹豫地牺牲掉帅嘉谟, 来换取五县的稳定。 至于这个 罪名是否合理, 并不在考虑之列。 法律问题, 咱们政治解决。然后, 帅嘉谟在官差的押解下离开徽州, 踏上了漫漫的戍边之路。 他当时是何心情, 后来又发生了什么, 我们不得而知。 但值得欣慰的 是, 歙县民众并没忘记这位帮他们减赋的英雄。 在《歙县志》 里的义士 一项, 专门记载了帅嘉谟的事迹, 以及一段评语: “以匹夫而尘万乘之 览, 以一朝而翻百年之案。 虽遭谪戍, 而歙人视若壮夫侠士。 ” 不知道在隆庆三年那个炎热的夏日, 当帅嘉谟翻开歙县账簿第一页 时, 如果预知到未来有这么一场巨大风波, 他是否还会继续。
——马伯庸《显微镜下的大明》
说到拆迁,引出一个当地的民间故事,值得说一说。话说后湖居民听说洪武爷要拆迁,都非常惊恐,集体推举了一位姓毛的老人上书劝阻。毛老人知道硬顶不行,就找了个理由,说湖岛上的老鼠特别多,在这里存放黄册,很快就会被啃光。朱元璋听了以后,说请你来当黄册库的总管吧,你姓毛,与猫谐音,一定镇得住老鼠。 毛老人拒绝了。朱元璋大怒,把他关在牢里。没想到毛老人颇有气节,居然绝食而死。朱元璋内心觉得愧疚,就在梁洲修了一座毛老人庙,封他为湖神。 清代有个叫陈作霖的人,在《炳烛里谈》里记了一个更惊悚的版本:“后湖在明时为黄册库,黄册每苦鼠啮。一日,太祖至湖,见一乡老,问之日:‘鼠患何以除?’对曰:‘惟猫可以制之。’问其姓,则‘毛’也。太祖以‘毛’‘猫’同音,遂生埋之,而为立庙于湖中,谓之毛老人庙。相传之说,似非无据,今乃祀之为湖神矣。” 好家伙,为了镇住老鼠,居然把毛老人给直接活埋了。 当然,民间传说最喜欢玩谐音梗,谐音越多,离真实越远。这些故事,附会居多,不过毛老人庙倒是真的存在,至今仍立在梁洲之上。清代有人在庙前挖出一副铜钩,据说是毛老人的用具,便特意挖了一口铜钩井以为纪念,至今仍在。
——马伯庸《显微镜下的大明》
明代打官司有一个特点,无论上下,都喜欢往大道德、大政策上靠。一靠上,便立于不败之地,谁反对我,就是不道德,就是反对朝廷。
——马伯庸《显微镜下的大明》
一次意外的机会,我得到《后湖志》,一读之下,大为喜欢,遂有了动笔写写的念头。通读了《后湖志》数遍,查阅了大量前辈文献,又请教了一些专家学者,甚至特意跑到玄武湖逛了几圈。玄武湖如今在梁洲上设有一栋二层小楼,里面是明代黄册库遗址文化展。虽然几乎没什么实物,但设计上颇有可观之处。当我踏入二楼时,看到册架旁立有赵官泥塑一尊。可见不欲让黄册库被历史忘记的人,也终将被历史铭记 ?
——马伯庸《显微镜下的大明》
顺便说一个无关的趣事,大明律有时候挺地域黑的。在《弘治问刑条例》里有一条关 ? “京 ? ”的规定 ? “江西等处客人,在于各处买卖生理,若有负欠钱债等项事情,止许于所在官司陈告,提问发落。若有蓦越赴京奏告者,问罪递回。奏告情词不问虚实,立案不行 ? ”特别指明江西人做生意打官司的,不许上访,否则问罪不说,还不予立案。为什么这么黑人家?早在朱元璋的《教民榜文》里已有揭示 ? “两浙江西等处人民,好词讼者多,虽细微事务,不能含忍,径直赴京告状 ? ”不是不接你们的案子,实在是你们太喜欢打官司了,屁大点事也跑来京城上访,朝廷实在忙不过来 ? … ?
——马伯庸《显微镜下的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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