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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田中大神的一句话就是:“我预支完了下半生的勤勉。” 如果把我称作《风起陇西》的亲生父母的话,那么它的祖父是克里斯提昂·贾克,祖母则是弗·福塞斯。外祖父是罗贯中与陈寿,外祖母是丹·布朗。 克里斯提昂·贾克的《谋杀金字塔》三部曲是我灵感的最早起源。当年在大学宿舍里一口气看完他的小说后,仿佛发现了一片新大陆,惊讶地没想到历史小说也可以这么写。贾克大爷以埃及的历史为脉络,在真实历史大势的缝隙之间填加进了无数貌似真实的细节,营造出一个富有现代气息的古代世界。和一般故意颠倒现代古代的恶搞不同,贾克老爷是以一种十分严谨的态度去写这部小说的,他没有生硬地将现代玩意强行塞到古代,而是不动声色地把细节融到文章的每一个角落,逐渐让读者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中接受这一崭新的世界观,并沉浸其中。 我必须承认,也许是出于天生的恶趣味,我太喜欢这种古怪的东西了;这比考据详尽的历史小说更有魅力——起码对于我来说。在《风起陇西》中,我也在不停地试图追寻前辈的足迹,创造出一个不无现代感的三国时代,还不能露出斧凿之痕。很遗憾的是,我做到了前者,却没做到后者。比起《谋杀金字塔》的浑然天成,《风起陇西》刻意的痕迹太重了。《风起陇西》中的很多名称,比如靖安司、司闻曹、军正司,以及繁琐冗长的蜀汉行政程序,全部都是我毫无凭据的杜撰,这都是为了增加文章真实性而创造出来的古代机构。所以,严格来说,《风起陇西》并非一部三国历史小说,而是一部借用了三国历史的架空小说。如果有人指责我到底看没看过三国历史,我也只能挠着头回答:“呃,其实这发生在不同的次元……”
——马伯庸《风起陇西》
西方人之所以难以对中国人的礼节表示赞赏,是因为我们的心目中怀有这样的定义:“礼节就是以善意的方式表达出的真实善意。”这一定义的基础,可能是这样一种文明的观点,即在理论上将每个人的幸福都视为众人的幸福。然而在中国,礼节的意义却是全然不同的。礼节是由若干专用术语构成的一项仪式,这些专用术语像所有的术语一样是重要的,但它们并非源自大脑或心田的愿望,而是一个复杂整体中单个儿的组成部分。有关如何使用尊称的整套理论与实践,即使不至于让西方人发疯,也至少会使他们头昏脑涨。这些用语的应用使得人们的社会等级有了明确的高下之分,而尊卑之分又被视为社会对话的必要前提。这些用语也是人际关系的润滑油,前因必有后果,后果必有前因,前因和后果共存于同一合适场合,则万事大吉。这就使得知书识礼的中国人会带着不加掩饰的(并非不自然的)轻蔑来看待这些“野人”,认为他们不懂“方圆”,甚至在他们了解到了这些礼节的优雅之后,居然还表现得如此无动于衷,真是蠢得不可救药。礼节就像是一个充气垫子。这垫子里面空无一物,可它却能够减轻颠簸之苦。与此同时,还得公正地补充一句,中国人对外国人表现出的礼节(如同他们相互之间表现出的礼节一样),更经常的是出于一种欲表明自己深谙得体举止之道的愿望,而不是想使客人感到舒服。宴请时也会采用同样的规矩,这是一种你们从未见识过的恐怖(一种过分慷慨的恐怖),热心的主人会特意在你的盘子里堆满丰盛的食物,他认为你应该喜欢这些好吃的东西,却对这样一个事实视而不见,即你根本没有食欲,一口也咽不下去。主人会说,要怪也只能怪你自己,而在他看来,他毫无疑问已经尽到了他的地主之谊。他在合适时候的合适举止是无懈可击的,没人能挑出什么不周之处来。倘若外国人不懂得这种游戏,那是他的事情,与主人没有任何干系。
——明恩溥《中国人的性格》
西方人之所以难以对中国人的礼节表示赞赏,是因为我们的心目中怀有这样的定义:“礼节就是以善意的方式表达出的真实善意。”这一定义的基础,可能是这样一种文明的观点,即在理论上将每个人的幸福都视为众人的幸福。然而在中国,礼节的意义却是全然不同的。礼节是由若干专用术语构成的一项仪式,这些专用术语像所有的术语一样是重要的,但它们并非源自大脑或心田的愿望,而是一个复杂整体中单个儿的组成部分。有关如何使用尊称的整套理论与实践,即使不至于让西方人发疯,也至少会使他们头昏脑涨。这些用语的应用使得人们的社会等级有了明确的高下之分,而尊卑之分又被视为社会对话的必要前提。这些用语也是人际关系的润滑油,前因必有后果,后果必有前因,前因和后果共存于同一合适场合,则万事大吉。这就使得知书识礼的中国人会带着不加掩饰的(并非不自然的)轻蔑来看待这些“野人”,认为他们不懂“方圆”,甚至在他们了解到了这些礼节的优雅之后,居然还表现得如此无动于衷,真是蠢得不可救药。礼节就像是一个充气垫子。这垫子里面空无一物,可它却能够减轻颠簸之苦。与此同时,还得公正地补充一句,中国人对外国人表现出的礼节(如同他们相互之间表现出的礼节一样),更经常的是出于一种欲表明自己深谙得体举止之道的愿望,而不是想使客人感到舒服。宴请时也会采用同样的规矩,这是一种你们从未见识过的恐怖(一种过分慷慨的恐怖),热心的主人会特意在你的盘子里堆满丰盛的食物,他认为你应该喜欢这些好吃的东西,却对这样一个事实视而不见,即你根本没有食欲,一口也咽不下去。主人会说,要怪也只能怪你自己,而在他看来,他毫无疑问已经尽到了他的地主之谊。他在合适时候的合适举止是无懈可击的,没人能挑出什么不周之处来。倘若外国人不懂得这种游戏,那是他的事情,与主人没有任何干系。
——明恩溥《中国人的气质》
中国老百姓一般都有逃避打官司的倾向, 爱打官司的人, 会被当 成“刁民”。 地方官考评, 也以“涉讼事少”作为民风淳朴的标准之一。 但 徽州人的做派, 和如今美国人很相似, 动辄兴讼, 有事没事就喜欢对簿 公堂, 所以盛产精通法律条文的状师、 讼师——号称“健讼”。要知道, 在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里, 政策的执行是有惯性的(比如 说在大明) 。 政策一旦形成惯例, 即使周围情况发生变化, 官员仍旧会 机械地继续执行, 不会主动求变, 甚至畏惧变化。 所谓“祖宗成法”, 就 是这么来的。在状词里, 徽州府描述了这样一个“事实”: 帅嘉谟自夸有手段, 向 歙县老百姓收取银钱, 说你们补贴我上京告状, 我自有办法帮你们免征 赋税。 他利用歙县民众的恐慌心理, 收敛了大量钱财, 假公济私——比 如私自弄了套冠带, 用的就是公款。 这是一个欲加之罪的政治性判决, 翻译过来就五个字: “谁让你多 事? ”从官府视角来看, 这起纷争根本是无中生有, 完全是帅嘉谟一个 人挑起来的, 当初你如果乖乖闭嘴做你的数学作业, 哪儿还会有后面这 么多事? 所以官府毫不犹豫地牺牲掉帅嘉谟, 来换取五县的稳定。 至于这个 罪名是否合理, 并不在考虑之列。 法律问题, 咱们政治解决。然后, 帅嘉谟在官差的押解下离开徽州, 踏上了漫漫的戍边之路。 他当时是何心情, 后来又发生了什么, 我们不得而知。 但值得欣慰的 是, 歙县民众并没忘记这位帮他们减赋的英雄。 在《歙县志》 里的义士 一项, 专门记载了帅嘉谟的事迹, 以及一段评语: “以匹夫而尘万乘之 览, 以一朝而翻百年之案。 虽遭谪戍, 而歙人视若壮夫侠士。 ” 不知道在隆庆三年那个炎热的夏日, 当帅嘉谟翻开歙县账簿第一页 时, 如果预知到未来有这么一场巨大风波, 他是否还会继续。
——马伯庸《显微镜下的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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