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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有着典型非洲姓名的黑人聊过,他就是奴隶的后代,他告诉我,对于绝大多数的奴隶后代来说,寻根是根本不可能的。这完全可以想象,十几代一过,他们早早地就成了美国人。但是,我又要说到他们的发型。虽然一定有变化,但是,可以断言这是他们非洲文化传统的一部分。在这里,只有他们有这样的发型。那样奇特多姿,富有想象力。这只是文化耐力的一个小小例证。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自由除了质的定义,还有量的测度。在不同的时代,自由所经受的冲击和支付的代价是不同的,人们的认识程度和承受能力也是不同的。当必须支付的代价超过了承受能力,人们往往会选择放弃一部分自由。自由和代价是两个分不开的话题。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宪法的制定者认为,一个安全的环境有利于寻求幸福的生活他们认识到一个人的精神、感觉和智慧的意义。他们知道,人类生活的痛苦、欢乐和满足只有一部分是来自于物质。因此他们所寻求的是保护美国人的信念、思想、感情和感觉。作为对政府的限制,他们授予一些权利和这些权利的大多数内涵一个独立的地位,正是这些权利对于一个公民是最有价值的。为了保护这些权利,政府对于个人隐私的任何一个不公正指令,不管采用的是什幺方法,都必须被认定是对宪法第四修正案的违背。”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站在这一双双鞋前面,一切别人对于这块土地上所发生的枪支犯罪的指责、好奇、嘲笑和攻击,都变得很远很轻,只有这一双双鞋所盛着的一个个灵魂是真实和沉重的。因为这痛苦是他们自己的,这代价是他们为自己所选择的自由所支付的。两百多年来,他们从来没有停止过问自己:这是不是值得?p164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如果你因为害怕一个不自由的时代,因此就不给他们言论自由的话,那幺,这个不自中的时代已经开始了。是你自己给它开了头。”p65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全美大量的快餐店需要不计其数的雇员,它们的雇员都是临时的、流动的。几乎全是高中毕业生和大学生,快餐店是美国年轻人最平常的打工起点。即使在大学毕业甚至研究生毕业之后,他们都有一个长短不一的寻找合适工作的阶段,在这段时间里,“刷盘子”也常常是他们暂时解决生存问题的办法之一。更有大量的美国青年,大学毕业后,他们选择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他们根本不打算找一个稳定工作,下苦力做一段,然后就痛快玩一段,几十年都在“打零工”。这是他们对生活方式的一种选择。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也许,我首先应该强调的是,美国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国家,世界上很难找出同样一个如此流动变化的环境,这是任何一个美国故事的大前提。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之所以中国留学生一般不进美国餐馆,是因为基本上进不去。原因有两个,一是刚来时英语不过关,不能适应工作,更重要的原因是,多数留学生没有工作许可,打工是非法的,美国餐馆的老板不会接受。 原则上说,美国接受外国留学生的时候,要求对方有支付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用的经济来源。可以是亲友的赞助。目的是保护自己国家的公民工作的权利。外国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势必要去打工维持生活和支付高昂的学费,这就形成了和美国公民抢饭碗的局面。一个自己还有大量失业人口的国家,当然不希望出现这种情况,这就是取得留学签证都要求经济担保的原因。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能说是无理的。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新移民多数是近几十年来从台湾和大陆来的留学生及其家属,台湾来美国的移民风要比大陆的早刮几十年,几十年下来都已经基本立足了。最嫩的还是近十几年来从大陆来的留学生。尽管时代不同,新移民和老移民一样,要扎下根来都有一番数不清、道不明的挣扎拼搏。说是闯荡曼哈顿闯荡得自我感觉良好者,确属凤毛麟角,屈指可数。对于华裔新移民,最常见的道路还是读书。在大学里读出一个或数个学位,直至可以找到工作为止。有了一份稳定的技术工作,这就算是成功了。还有一部分人,是拿的短期签证过了签证期的,这样,只能在中国人圈子里找一份低薪工作。所以,对于新移民,就其绝大多数而论,若谈及衣食住行,所谓汽车洋房等等,大致都不亚于一般的美国民众,要说好好品一品自由的滋味,许多人大概还没顾得上。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老移民是上一世纪或更早来这块土地上谋生的。以从福建、广东来的为多数,修铁路和淘金就是他们的历史业绩。以后,则像所有其他国家来的移民一样,尽量发挥自己的专长做些经营,美洲大陆上,中国饭馆也就是这样如雨后春笋般冒了一地。至今,这些老移民的后代(戏称为ABC—America Born Chinese,即美国出生的中国人),已经融入美国社会,与其说是中国人,还不如说是美国人。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美国除了权力的横向分割,宪法还把国家政府的权力从竖向切成三条。这是你早就知道的“三权分立?”也就是立法,行政,和司法的绝对独立。你知道,孟德斯鸠对三权分立有过系统的论述。美国在实行三权分立的时候,做得特别彻底。宪法的这样一种设计,就是为了防止其中某一分支的权力过大。因此,总是使得每一个分支的行动都必须受到其它分支的检验。比如说,国会作为立法机构通过了一个法案,总统作为行政机构可以表示不同意,并且行使他的否决权,国会如果坚持,就必须达到三分之二的票数于能立这个法。相反,总统提出的法案,也必须经过国会的投票,国会可以通过,也可以反对。而作为司法部分的最高法院,有权对总统和国会提出的任何法案进行审查,然后,它不仅有对法案的解释权,而且,有宣布这些法案是否违反宪法的权力。但是,最高法院本身又没有提出法案和立法的权力。这三个权力分支机构的这种状态,就是权力的平衡和制约。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到了1969年,在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布朗登堡案的时候,重新规定了“清楚和现实的危险测定”原则。它规定,只有当一个言论所宣传的暴力,有可能直接煽起“迫在眉睫”的非法行动时,政府才有权干预。在这时,整个美国社会也已经变得非常宽容。在我刚刚提到的尤金·德布斯被判刑的五十年后,人们再回顾这个案子,已经觉得完全不可思议。在六十年代,煽动反越战和宣传不论什幺主义,都已被公认为是天经地义的“言论自由”了。这也是六十年代黑人能够取得民权运动胜利的基础。 刀双定计对王言论白由的条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因此,一旦“国家利益”这个重磅炸弹能够有朝一日炸开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一个缺口,整个美国的新闻自由就很可能全线崩溃了。这不仅仅是美国新闻界的恐惧,这是美国人的恐惧。你已经看到,这种恐惧甚至压倒了他们对于热核武器威胁的恐惧。为什幺这幺说呢?大致说来,美国人现在的生活是过得很好的,并且自由自在。他们有数量比例相当大的一批人,在关心着各种只有衣食无忧、思想无拘无束才会去关心的问题。你只要想一想,连“核专业”都会冒出这幺一大群“业余专家”和“迷”来,是不是都是“吃饱了撑的”。他们认为,这个社会从根本上的运作正常,才是他们继续这样自由自在生活下去的保障,而新闻监督是整个游戏规则在操作过程中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如果没有这样的约束,一个聚集了巨大财富的美国政府,会迅速腐败下去,一个拥有强大权势的美国政府,会很容易地制造一些借口,轻易地拿走老百姓的那点自由。这是二百多年来,他们感到真正应该害怕的东西。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刷盘子”就“刷盘子”,“扛大包”就“扛大包”,美国青年不会在打工时,因为觉得自己“屈才”了而痛感命运不公,怨天怨地或自怨自艾。对一个临时工作,他们只在意工资的高低,一点没有什幺贵贱之想。也许中午为别人端盘子,收别人的小费,到了晚上,坐在酒吧里,就是别人为他服务,付给别人小费。他们根本意识不到这里有什幺区别。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看人们怎样花钱以及社会怎样宣扬花钱,可以看出这个社会的风气。美国社会当然是形形色色,见怪不怪。好莱坞的明星们富有而炫耀,他们的职业决定了炫耀是一种策略。真正富有的人却并不炫耀,因为他们知道炫耀在社会上并不光彩,他们犯不着惹人非议。大多数人并不富有,但“衣食足,知荣辱”是普遍的。这儿不大有中国人中间常见的互相比富比穷,但能帮人一把时肯帮人一把的好心人很多。所以社会上有很多组织劝人捐钱,有为了研究某种罕见疾病的、有救济非洲饥民的、有保护环境的等等。捐钱的人既无名也无利,也没有什幺压力,全看“觉悟高低”。美国两大党,民主党和共和党,竞选总统要花大量金钱,以及上上下下各级议员官员竞选的资金,也是靠私人捐助。写到这儿想起了有一个统计说,论每人每年在社会政治方面的捐款,在美国的犹太人平均是大约60美元,在美国的中国人平均是不到半美元。有趣的是,人们都认为犹太人是以小气出名的,而中国人则一向被认为是在一个置社会于个人之上的文化中长大的。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我又想起他站在台上,周围站着一圈保镖。这家伙可真是能说。法拉肯当然也知道,在这个国家很多人都不喜欢他。但是,看来他还是蛮喜欢这个国家。在集会上,他就是这幺说的。因为,他说,只有美国,会让我站在这里,说出我想说的话来,虽然,你们也许并不喜欢我。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如果政府无法证明某一言论是造成了清楚与现实的危险,它就不能对该言论的发表者进行惩罚。这条原则产生在本世纪初。...50年代,还有一些涉及美国共产党的案子。我们都很熟悉,在共产党的思想体系里,要武装革命,暴力推翻政府,这和夺取政权是很合逻辑的事情。美国最高法院在这些案子里,则竭力试图将直接组织暴动和宣传暴动分开,因为根据宪法,对前者联邦政府有权干预,而后者却属于信仰范围,政府就是不满意,也只能干瞪眼。1951年,美国最高法院还认定美国共产党领袖有阴谋颠覆政府罪,但到了1957年,最高法院在判案时观点已经完全不同,因为他们发现,这些共产党领导人所说的“暴力革命”和“武装推翻政府”,更象是在宣传一种信仰,也就是说它所可能引起的“危险”,并不是非常“清楚”和“现实”的。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可是,美国的建国者好象和中国历史上所有的农民起义领袖都不同,他们要的并不是“拉下老皇帝,我当新皇帝”。...即使我们在今天以挑剔的眼光,审视这份200年来一个字都没有被修改过的美国宪法,都会被它所表现的人类智慧和理性所折服。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其中就有按民权法所制定的禁止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很多规定。比如说,不允许在工作场所张贴裸体照片。...在美国多如牛毛的法律之下,我们发现,当中国人常常以“好”,“不好”,“坏”这样的字眼去作道德评判的事情里奥拉的哲学著作。写于1895—1904年间。分四个部分,前,在这里往往是通过立法尽量把它归入法律的范畴,并且使之深入人心。所以,刚来的时候,和美国人聊天,立即发现我们和他们之间有一个很大差别,就是我们在评论一件事情“好”和“不好”的时候,他们经常只是简单地说:“这是合法的”以及“这是非法的”。...在美国,所有的地方法都不能与宪法的精神相违背。它的宪法确立了一个民主制度,宪法的修正案,尤其这个修正案的前十条,通常被称为权利法案的主义经验论取消了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是根本错误的。唯,保证了美国每一个“个人”最基本的权利不受侵犯。美国人认为,假如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能够得到保障,他就是自由的。可以自由地思想,不必担心受到禁止和压制;可以自由地获取各种知识和信息,不必担心受到限制;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不必担心受到威胁;可以自由地进行创造,不必担心受到约束;可以自由地在自己的土地上生活,不必担心家园受到入侵和破坏;可以在法律的范围内自由地做任何事情,不必担心受到诬陷和冤狱;而且,在这一切受到威胁的时候,可以请求法律的保护,甚至有权利拿起枪来捍卫自己的自由。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美国的种族隔离问题在法律上早已解决。一般情况下不再有尖锐的种族冲突。...黑人对于美国文化的整体贡献,是华人望尘莫及的。...实际上,一些华裔看不起黑人,常常只是因为黑人比他们穷;他们讨厌犹太人,常常只是嫉妒犹太人比他们更有成就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我们谈到过,在大众语言中,民主自由总是像四字成语一样连在一起,而实际上,它们只是凑巧因为同是被人们追求的目标,才被许多人一糊涂而误以为是一回事。包括希特勒在内的不少专制体制都不失时机地利用过人们的这种糊涂。其实中国人倒是应该很能理解辨别其中的差异,甚至明白它们水火不相容的矛盾冲突的。只需这幺一想马上就清楚了:“文化大革命”那样的“大民主”一来,那些掌握了真理的少数人别说是自由,还会有活路吗?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自由言论就是自由言论,对于流行观点和非流行观点都是一样的。我们不可能一边宣称这是一个自由的国家,边又把言论划为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两部分。如果有一种检查制度可以把三K党从电视里剔出去,那幺,同样的制度也许早就把马工路德·金的讲话从亚拉巴马州剔出去了。”必须听那些听不下去的话“这正是我们必须为自由支付的代价”。P64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它的居民乃至于公民是如此的“国际化”,你吃不准他们什幺时候属于你什幺时候又突然不属于你。这里汇集了全世界最奇异和最纷杂的思想最聪明和最零乱的思路,最清楚和最不可理喻的逻辑,最惊人和最诞的行为……这一切原本应属于世界的各个角落,可是有一天他进入了你的国境,成了你的一员,他所附带的一切你就不能拒绝。全世界的问题都成了你的问题,全世界的麻烦也成了你的麻烦。p16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枪在这里从概念上的平常程度,大致就相当于中国少数民族猎区的猎刀...从这件事你也可以看到,美国的管理实际上是很严的。当时警察在高速公路上拦下麦克维的原因是超速行车和没有车牌。此后才发现他无证违法携枪,,立即就拘留了...他(犹太人)依据自己在美国的生活经验,坚信失去自卫武器是犹太民族的悲剧原因之一。我们在他家里看到过好几种大大小小的枪,他对我们说:“我也希望永远不要去用这些枪。但是,你应该知道,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我们也是到了美国以后才注意到,宪法第二修正案之中关于枪的行文很有讲究,它并不是说是宪法给了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这两种讲法是不同的。也就是说,美国的建国者们认为,这种权利,不是任何人给予人民的一种恩赐,而是一种天赋人权。宪法所做的,只是规定了任何人都无权对这种权利进行侵犯而已。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美国的最高法院又是什幺样的呢?法院的最高原则是司法独立,它谁也不靠,谁也不帮,谁也不听,可以说是高高在上。最高法院的组成是九名大法官。这九名大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国会批准任命的,并且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终身制的。也许你会问了,既然大法官是总统任命的,那幺,他们是不是就会偏向总统了呢?问题就在于,虽然大法官是不变的,但是总统是一直在换的,他的任期是四年,最多只能连任两期。有很多美国总统在他们短短的四年里,根本没有大法官退休,也就根本没有机会去任命一个他“喜欢”的大法官。...司法部一听就头皮发麻了,他们当然知道,这种事在美国可是麻烦大了:在宪法第一修正案之下,政府怎幺能就说“停”就“停了”一份新闻刊物呢?我前面就说过了,这个国家,除了宪法,谁说了也不算。更何况,你一定也记得,为了纽约时报要发表美国五角大楼的越南战争秘密文件,前几年刚打过一场官司。由于输了这场官司,一些政府官员至今还觉得灰头土脸,十分窝囊。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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