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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除了权力的横向分割,宪法还把国家政府的权力从竖向切成三条。这是你早就知道的“三权分立”,也就是立法、行政,和司法的绝对独立。你知道,孟德斯鸠对三权分立有过系统的论述。美国在实行三权分立的时候,做得特别彻底。宪法的这样一种设计,就是为了防止其中某一分支的权力过大。因此,总是使得每一个分支的行动都必须受到其他分支的检验。比如说,国会作为立法机构通过了一个法案,总统作为行政机构可以表示不同意,并且行使他的否决权,国会如果坚持,就必须达到三分之二的票数才能立这个法。相反,总统提出的法案,也必须经过国会的投票,国会可以通过,也可以反对。而作为司法部分的最高法院落,有权对总统和国会提出的任何法案进行审查,然后,它不仅有对法案的解释权,而且,有宣布这些法案是否违反宪法的权力。但是,最高法院本身又没有提出法案的立法的权力。这三个权力分支机构的这种状态,就是权力的平衡和制约。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相信今年美国的“政府关门”,你也一定马上就知道了。因为它的驻外使馆和领事馆全都不发签证了。政府是一个执行机构,它的动作需要钱。但是,支出的预算方案,也要经过上面提到的这样一个互相制约的批准程序。如果总统不同意国会的预算,国会也不同意总统的白宫提出的预算,麻烦就开始了。如果国会能以三分之二的票数强行通过,总统也只好按着国会预算用钱,可是这一次,国会又无法弄到三分之二的赞成票,于是就造成了僵持。僵持阶段政府拿不到钱,于是,除了万分必要的政府机构之外,其余的就都关掉了。关门时期刚好遇上圣诞节,白宫的圣诞树,国家不管付电费了,总统得用自己的薪水来照管这棵“天下第一树”。不管这对于另一个国家看起来是多幺荒唐的事情,对于美国就是在正常范围这内,当任的总统再要面子也没有办法。问题是,这种状态别人不习惯,美国人自己却已经很习惯了,完全一副“饱经风霜”、“处变不惊”的样子。二百多年就是这幺过来的,谁也不当一回事。美国人从来不担心他的总统和国会意见不一致会出什幺乱子,相反,如果总统和国会的意见一直都没有分歧,美国人可就要不放心了。但是美国的这种情况一旦反映到对外打交道上面,弄不好就乱套了。人家的抗议都顶上门来了,美国人还搞不懂关键问题是出在什幺地方。 说起美国政府关门,还有一个有意思的小插曲。电视台在政府关门的时候采访了一些美国小朋友,问他们对政府关门有什幺看法,一个小孩子很自然地就说,他们(指总统和议员们)拿了工资却做不好工作,应该把他们给解雇了。一副理所当然的“小主人”的态度,这就是美国的基本教育。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美国人)他们特别注重个人意愿、个人生活和个人幸福,因此个人奋斗也就随之而天经地义,因为没有后者就没有前者。反之,没有前者也就没有了后者的动力。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呼吁言论自由的一半都是在某一阶段处于少数、不利地位的政党、团体和个人。他们总是相信,尽管自己当时处于劣势,声音微弱,但是真理在手,必须呐喊。尤其当他们的言论受到压制的时候,他们之中也许有一些人真心相信,如果他们有朝一日成为多数,他们会非常自然地推崇言论自由。他们在争取自己权益的时候,在宣扬自己的主义的时候,自由常常就是他们宣称的目标和大旗。但是,我们已经看到过无数先例,情况经常是相反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言论自由总是在事实上仅仅成为争取胜利的工具和手段,一旦获胜,就常常被有意无意或是无可奈何地弃之如敝履。 言论自由的关键是什幺呢?我想,关键就在于它的“内容中性”原则,就是要把“真理”二字坚决地摈弃在言论自由的大门之外。 只要不坚持“言论中性”,只要以为言论自由的目的只是为了追求真理,那幺,就无法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终有一日,在理论和现实上,都无法阻挡一个或数个权威在手的人物,或是一群所谓的“大多数”,出来把自己宣布为“真理”,而扼杀别人的言论自由。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人民有持枪和组织武装团体的自由,这只是一种权利。这是用于防止政府权力无限扩张的一种防御措施。在生活中,人们需要去动用这项权利的时候很少。因此,在正常的社会运转中,它的意义只是潜在的,而它的代价却可能是非常突出的。 那幺,这种代价昂贵、只有潜在意义的自由和权利,在支付了有目共睹的惨重代价之后,为什幺至今还没有放弃呢?和美国人讨论了这些问题之后,我们觉得,这是因为他们始终坚信两百多年前建国者的理论:对于“政府”这样一个人类所创造的“怪兽”必须时时防其失控。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他们认为,这些自由是基本人权,即,这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天赋权利。如言论自由,只要是一个人,就有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利,这跟发表言论的这个人是好人还是恶棍没有关系,这和表达出来的东西是真理还是谬误也毫不相干。哪怕他的思想是彻头彻尾的谬误,哪怕假设有一种方法,可以鉴定出他的思想不论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绝对是谬误,他作为一个人,还是有权利说出他的想法来。说出来,是合法的。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接受了三K党法律委托的斯蒂芬·潘弗所说的一段话,颇能代表今天一般美国人的看法:“自由言论就是自由言论,对于流行观点和非流行观点都是一样的。我们不可能一边宣称这是一个自由的国家,一边又把言论划为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两部分。如果有一种检查制度可以把三K党从电视里剔出去,那幺,同样的制度也许早就把马丁·路德·金的讲话从亚拉巴马州剔出去了”。必须听那些听不下去的话,“这正是我们必须为自由支付的代价”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如果你找工作去面试,雇主问你的年龄,是违法的;问你是不是有什幺残疾,是违法的;问你的婚姻状况,是违法的;问你的出生地和移民情况,是违法的;问你有没有孩子,是违法的;问你是否被逮捕过,是违法的……等等。也就是说,我们在中国进一个工作单位所填的正常表格,上面总是有年龄,籍贯,性别,民族,本人成份,家庭成份,何时入团,何时入党,何年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等等条款,如果,在美国一个雇主给你递上这幺一张表格,你拿着就可以对他说"咱们法庭上见"了。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现在美国人庆祝国庆是在每年的7月4日,这是美国1776年发表独立宣言的日子。美国的建国就是从那一年算起的。但是,这个时候,为时8年企图脱离英国统治的"美国革命"刚刚开始一年,美国只是宣布了它决心独立这样一个目标,离开真正的独立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所以,当时的美国根本还没有象其它的国家那样,在成立的时候拥有一个必不可少的象象样样的政府,也没有总统,没有宪法,没有很多作为一个国家似乎必须有的东西,它的建国者甚至还没有把美国的江山打下来。 独立宣言是由所谓的"大陆议会"发布的。这个"议会",只是当时英国的美洲殖民地各个地区的代表,暂时凑在一起的一个"会议"而已。这个"大陆议会"算不上是政府,它的第一次会议也不是"独立宣言"发表那年。1774年,也就是"独立宣言"发表的两年之前,它已经开过一次会,决定"造反"了。只是当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决定"反"的,还只是"反"英皇的不合理法令,目标并不是独立,而只是争取殖民地人民的自由。两年之后,他们再次开会的时候,已经经过了一段和英皇驻军的战争,此时他们一致认为,不摆脱英皇的统治,他们不可能自由。这才产生了独立的念头,有了"独立宣言"。因此,严格地说,这时,美国的建国者只是宣称要"独立",天下却还远远没有打下来。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也许,在当时美国人的概念中,他们已经是"自由独立的美国"了。在他们看来,总统不是什幺必要条件,中央政府也不是什幺必要条件,他们有关自由独立的美国的理想,才是一个必要条件。他们认为,当他们向全世界宣布他们的理想的这一天起,美国就已经建立起来了。 他们毕竟曾经是英皇的子民,独立实际上就是颠覆英皇派驻在美洲殖民地的合法总督政府。在哪国的历史上,造反都不新鲜,中国也有的是农民起义,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嘛,这种情况多的是。可是,美国的建国者好象和中国历史上所有的农民起义领袖都不同,他们要的并不是"拉下老皇帝,我当新皇帝"。他们自认是在追求一种属于人类的理想,他们在"独立宣言"中说,他们要求是在这块土地上生长平等,自由和幸福。 因此,他们在"独立宣言"中,很有意思地否定了他们自己在打下江山之后必定要坐江山的合理性。他们似乎没有看出"打江山"和"坐江山"之间有什幺逻辑上的必然联系,那幺,什幺是成立政府的"合理性"呢?他们在"独立宣言"中说:"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所以,"政府的正当权利,是要经过被治理者的同意才产生的"。美国的建国者通过这个宣言明确表示,政府是人民为了保护自己的天赋权利才组织起来的,一旦"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有破坏作用时,人民有权力改变和废除它。"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这一切都发生在打下江山之前,事实上,此后还经历了七年的"独立战争"。直到1783年,他们才打胜了这场以"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名义而举行的战争。英国终于签字承认了美国的独立。但是,独立之后的美国人民就保证能够得到自由了吗?我想这肯定不是必然的。在历史上,所有试图推翻旧政权的力量,都拥有过一个对老百姓来说是绝对动听的口号。道理很简单,仗是要老百姓一起打的,没有人民的支持,任何草莽力量都无法和一个现成的政府抗衡。当胜利的一天到来的时候,当得胜的将领胸中回荡着一股豪壮之气的时候,当初的动听宣言后面,往往就悄悄地爬上了一个问号。独立战争取胜的时候,对于胜利的将领们,应该是顺势把大权一下子揽过来的最佳时刻,因为此刻的人民心中正充满了对他们英雄的崇敬,尤其是对华盛顿这样一个军队统帅。但是,这个英雄和统帅,以及所有的美国独立的功臣们,居然象他们士兵们一样,仗一打完就一哄而散,统统回家该干什幺就干什幺去了!被"撇下"的美国还是没有一个象象样样的政府。这事儿摊在哪个国家头上似乎都无法想象,你说这美国的建国是不是很特别?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之所以中国留学生一般不进美国餐馆,是因为基本上进不去。原因有两个,一是刚来时英语不过关,不能适应工作,更重要的原因是,多数留学生没有工作许可,打工是非法的,美国餐馆的老板不会接受。 原则上说,美国接受外国留学生的时候,要求对方有支付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用的经济来源。可以是亲友的赞助。目的是保护自己国家的公民工作的权利。外国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势必要去打工维持生活和支付高昂的学费,这就形成了和美国公民抢饭碗的局面。一个自己还有大量失业人口的国家,当然不希望出现这种情况,这就是取得留学签证都要求经济担保的原因。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能说是无理的。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印象最深的是他们自由自在很放松的心态。“涮盘子”就“涮盘子”,“扛大包”就“扛大包”,美国青年不会在打工时,因为觉得自己“屈才”了而痛感命运不公,怨天怨地或自怨自艾。对一个临时工作,他们只在意工资的高低,一点没有什幺贵贱之想。也许中午为别人端盘子,收别人的小费,到了晚上,坐在酒巴里,就是别人为他服务,付给别人小费。他们根本意识不到这里有什幺区别。如果现在告诉他们,中国有工资很高的餐馆打工,他们肯定会奔走相告,相约而去,绝对不会觉得是“丢了份了”。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公民权利的保障,不是仅仅依靠权利法案的条文,它还必须依靠健全独立的司法制度、健康的社会机制、良好觉悟的社会和民众团体,而且,这个社会必须普遍有起码的正义感和公民良知。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确立这样一个制度,它的立法精神就在犹豫防止联邦政府的官员滥用职权,践踏人民的基本自由。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美国这样一个高度尊重个人生命、个人生活、个人意愿、个人意志,处处强调个人奋斗的社会,它的基础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相互尊重和宽容,而不是冷酷的争夺。尊重个人生命、个人生活、个人意愿、个人意志,具体来说,要别人尊重自己,同时自己也首先绝对尊重比人。尊重个人和社会公德,这种极其深厚、极其悠久、极其普遍的社会意识产生了一种共识,那就是任人都要遵守公平的“游戏规则”。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宪法的制定者认为,一个安全的环境有利于寻求幸福的生活。他们认识到一个人的精神、感觉和智慧的意义。他们知道,人类生活的痛苦、欢乐和满足只有一部分是来自于物质。因此他们所寻求的是保护美国人的信念、思想、感情和感觉。作为对政府的限制,他们授予一些权利和这些权利的大多数内涵一个独立的地位,正是这些权利对于一个公民是最有价值的。为了保护这些权利,政府对于个人隐私的任何一个不公正指令,不管采用的是什幺方法,都必须被认定是对宪法第四修正案的违背。”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一个月后,派克郡开庭,根据肯塔基州的州法律,以“颠覆罪”对他们进行起诉。但是,起诉后才只有三天,美国地区法院的东部法庭就宣布: “很难想象,一个有能力的律师会认为这条州法律是符合宪法的。 ”地区法院写道: “ (该法)违反第一修正案……因为它不恰当地禁止了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集会自由,它无法分辨提倡理念和提倡行动之间的区别……它把牢狱之灾强加在提倡非主流政治信念的人头上。 ”同时,地区法院下令,永久地禁止肯塔基的州法律以颠覆罪起诉麦克苏利夫妇或其他任何人。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手段代表了在形成之中的理想和进行之中的目的,人们无法通过邪恶的手段来达到美好的目的。因为手段是种子,目的是树。——马丁路德金记得曾经读到过何清涟一篇文章,说人生宛如在路上行走,但各自在路上的境界却不一样。大多数人是“身在路上”,他们为自己设定的物质性目标所累,最后都难逃恺撒之悲;少部分人是“心在路上”,他们为心灵的自由而生活,在追求心灵自由的过程中,赋予人类文明以尊严与崇高,为人们留下许许多多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他们认为,这些自由是基本人权,即,这是一个人与生俱来天赋权利。如言论自由,只要是一个人,就有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利,这跟发表言论的这个人是好人还是恶棍没有关系,这和表达出来的东西是真理还是谬误也毫不相干。哪怕他的思想是彻头彻尾的谬误,哪怕假设有一种方法,可以鉴定出他的思想不论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绝对是谬误,他作为一个人,还是有权利说出他的想法来。说出来,是合法的。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言论自由的关键是什幺呢?我想,关键就在于它的"内容中性"原则,就是要把"真理"二字坚决地摈弃在言论自由的大门之外。只要让"真理"二字一不小心从门缝里溜进来,言论自由就完了。为什幺这样说呢?呼吁和宣扬言论自由的人们是很容易上"真理"的当的。他们或是明确认为,或是在潜意识中,总是觉得言论自由是走向"真理"的一条"阳光大道",觉得言论自由只是让真理"越辩越明"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概念的指导下,一旦走到自己感觉已经"真理到手"的这一步,言论自由被抛弃就成了十分顺理成章的事儿。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他们为这块土地选择了这样的原则,就必须为这块土地上发生的一切支付代价,有时候,这个代价是指金钱,有时候,这个代价,甚至是生命。明确了代价之后,仍然选择尊重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为最高目标,这是需要勇气的。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这一切都发生在打下江山之前,事实上,此后还经历了七年的“独立战争”。直到1783年,他们才打胜了这场以“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名义而举行的战争,英国终于签字承认了美国的独立。但是,独立之后的美国人民就保证能够得到自由了吗?我想这肯定不是必然的。在历史上,所有试图推翻旧政府的力量,都拥有过一个对老百姓来说是绝对动听的口号。···当胜利的一天到来的时候,当得胜的将领胸中回荡着一股豪壮之气的时候,当初的动听宣言后面往往就悄悄地爬上了一个问号。···但是,这个英雄和统帅以及所有的美国独立的功臣们,居然像他们的士兵们一样,仗一打完就一哄而散,统统回家该干什幺就干什幺去了!美国还是没有一个像样的政府。这事儿摊在哪个国家头上似乎都无法想象,你说这美国的建国是不是很特别?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美国的建国者确是一批真正热爱自由的理想主义者。此后,几年的实践证明:美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如此薄弱的政府体系实在挑不起类似协调金融贸易、调节市场流通、保卫边疆之类的重担。于是,在美国《独立宣言》发表11年之后,在独立战争结束4年之后,1787年,美国的各州代表才被迫重新聚集在一起,讨论起草一个宪法,以试图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即美国联邦政府。但是,这些建国者们似乎对英国政府统治下的前车之鉴尚且记忆犹新,而且深恶痛绝。对于“中央政府”这个玩意儿依然疑虑重重,生怕逃出虎穴又落入狼口,生怕美国人民重新丧失他们刚刚得到的自由。···他们认为,国家机器自有它自己的运转机制,只要建立起来,它就会成千上百年地运转下去。万一走上歧途,小小百姓根本很难与之匹敌。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美国的建国者确是一批真正热爱自由的理想主义者,他们的作为,尤其是他们在得到这个国家以后的作为,为美国成为一个自由国家奠定了基础,为美国人和千千万万个即将来到这个国家的移民的自由奠定了基础。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首先是横向把政府的权力切成两个大的层次。也就是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分隔开。结果,就造成了美国在一开始就在各种政策上非常不统一的情况。它的形象因此也非常的不统一。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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