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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公被接到长安。看着这位名闻天下的大儒,刘彻兴奋地请教他治国要术,心想读了这么多书的一位老宗师,总该说出些振聋发聩的治世良言吧。然而,千里迢迢被召唤而来的申公却给出了一句看上去极其敷衍的回答:“想要天下大治,不在于说什么,而在于做什么。” 这句话无论让谁来看,怎么看,大约都会有一种大跌眼镜的感觉。它实在太像一句废话了。这么朴素的道理,是个人都懂,还需要兴师动众从鲁国专门请一个大儒来为天子讲解吗?所以《史记·儒林列传》紧接着用一段口吻十分风趣的文字写道: 是时天子方好文词,见申公对,默然。然已招致,则以为太中大夫,舍鲁邸,议明堂事。(《史记·儒林列传》) 从本质上来说,刘彻是公认“多欲”的性格。多欲者,往往好面子,讲究气势和排场,喜欢奢靡夸张的风格。这种性格体现在政治上,往往好大喜功;体现在生活上,往往纵情声色;体现在文学上,往往喜欢追求华丽繁复。所谓“天子方好文词”,是说十七岁的刘彻内心预设的,一定是申公洋洋洒洒,作好了一篇漂亮文章,来为天子阐述一生所学精华。可想而知他听到申公最终的“废话”之后,内心有多失望,故此《史记》称其“默然”。用今天的话来说,约等于“无语了”。“然已招致”这四个字也充满了刘彻对申公的嫌弃,约等于今天所说的“来都来了”。反正都已经请来了,不妨让申公发挥余热,试上一试,带领他的弟子赵绾、王臧一起研究立明堂、改服色这一套复古的礼制吧。或许真的如他所讲,说得不一定多么漂亮,却能干出一些成果来。
——戴波《有为》
这里面,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历朝帝王们对这位前辈皇帝的看法。汉武帝的“武功”几乎成了一种风向标,当帝王们自己也从攻伐中获利或正欲兴边事,则大赞刘彻拓土之功;当帝王们自己想要偃武息戈,则大批刘彻穷兵黩武。 以上这些提醒我们,历史评价总是无法做到完全客观的,它与时代、立场、身份和需要紧密相关。 拿汉朝和匈奴那场漠北大决战来说,二十一岁的霍去病征战两千余里,封狼居胥而还;李广迷路失期,愤而自尽;汉军诛杀和俘虏匈奴八九万人,自己也损失数万;十四万匹马出塞,归来不满三万。此战之后,单于远遁,大漠南方不见匈奴踪影。仅这一小段史料,每个人的观感也是不一样的。喜欢英雄叙事的,看到了青年英豪;悲情主义的,看到了落拓老将;悲悯苍生的,看到了蝼蚁白骨;大国情怀的,看到了煌煌盛世。 作为本书作者和一名历史研究者,如果定要用一句话评价汉武帝刘彻:他是一个绝对有作为的帝王,但假如活在他的时代,我希望他能够少点作为。
——戴波《有为》
司马光对汉武帝的评价,更像把汉武帝作为一个工具人,来表达自已的喜恶。特别是他所认为刘彻做对的那些关键点,严格来说都不算客观。汉武帝的“尊先王”,只不过是借古圣一个名头,他所行之道并非司马光心目中的王道,而是后来汉宣帝所称的“霸王道杂之”。其中绝大多数制度,更是武帝一朝所独创,而非先圣遗制。汉武帝用人也称不上“用贤”,称以“用能”可能更为贴切。司马光所举这些特征,只能算是他所希望宋神宗拥有的秉性。特别是汉武帝有那么多创制,司马光作为一流史家,岂能不知?为何他要掩盖这一点,反而独赞其“尊先王”,这与宋朝崇尚“祖宗家法”,而宋神宗新即位后颇有积极变法作为之心不无关系。司马光希望借评价刘彻,来引导新天子多遵循先王之道,而莫轻举改革。倒不是改革不好,而是此等难事需要有大魄力之主从长计议方可缓步推进,轻举其事,只会引起天下骚动。
——戴波《有为》
无论哪一种和亲目的,其本质都不变,能够打动对方的,只有物质好处和政治利益。尽管解忧公主在乌孙,以及更往后的王昭君在匈奴,表面上似乎起到了一些推动合作的积极作用,但背后真正决定两国关系的,仍然是实力格局,而非情感羁绊。女性在和亲政治里,表现得积极或消极,改变不了她们被动卷入的悲剧身份。纳贡也好,结盟也好,她们都是被道貌岸然操纵的幌子,是政治游戏的无辜牺牲品。
——戴波《有为》
当耕种无法维持自己的生活,卖掉土地成为佃农,或者干脆成为富户的家奴,就不用再承担以上各种赋税和力役,这对于生计本来就艰难的贫户来说,何乐而不为呢?这是土地被不断兼并的一大原因。过去人们一度觉得土地兼并的根本原因是富人地主贪得无厌的逐利性,是他们迫使农民愈发贫困。这种现象当然有,但认为是根本原因,就把因果关系颠倒了,是农民先在天灾和政策的双重压迫下不可避免地走向贫困,才拿出土地和富人交易,换取一定的生活保障。在古代,贫者的有限选择,不过是在官府和豪族之间,挑选相对程度更轻的剥削而已。此话虽然难听,却是不争事实。 而站在官方的角度,富者对贫者的收容是一把双刃剑。从好的一面来看,允许贫者依附到富户庄园,避免了他们由于衣食无着而直接流向山野之间,变成流民或草寇,成为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富者在中间起到了缓和矛盾的作用。而从不利的一面来看,假如一个富人家族在地方上拥有堪比封君的财富,又收容成千上万的私人家丁奴仆,这个家族很容易自己就变成影响社会治理的不稳定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地方豪强”。
——戴波《有为》
司马相如之后得到刘彻的青睐,则是因为刘彻读到了《子虚赋》。其时刘彻即位不久,尤其喜欢辞赋文学,读完这一名篇,以为作者必是一位高邈传奇的古人,忍不住赞叹道:“可惜朕不能和此人生在同一时代啊在一旁侍奉的狗监杨得意恰好是蜀人,赶紧奏言:“我曾听同乡司马相如说过,《子虚赋》似乎是他的作品。”司马相如因而得到召见,又为刘彻创作《上林赋》,从此极受亲任。“文章两司马”,指的便是西汉朝文学水平最高的两人:司马相如和司马迁。
——戴波《有为》
黄老之术最大的特点是“无为而治”。此“无为”,本义乃“因循”或“顺势而为”,讲究顺着自然规律、人情秉性做事,而非什么都坐视不理。但理论是理论,真正落实到操作上,人人对“顺势”的尺度把握都不一样,“无为”就很容易变成“不作为”。比如下属上班偷懒睡觉,该不该管?难道偷懒不是人之常情吗?比如百姓穷困潦倒偷了块饼,该不该抓?难道进食求生不是人之本能吗?“无为而治”的理念下,好的一面是大事不怎么折腾百姓,而同时带来的就是细节处很容易藏污纳垢。所以汉初曹参在齐国实施黄老之术,学者就建议他对监狱、市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这些地方如果细查深究,全是问题。某种程度上来说,曹参的做法就是不作为。而在刘彻默认之下,张汤、赵禹的“见知之法”“监临部主之法”,相当于一巴掌拍在久无人坐的椅垫上,虽然拍的只是官吏这一小部位,然而整个垫子很快都要随之震颤起来,空中扬满积压多年的灰尘。“有为而治”好的一面是“时时勤拂拭”,每个地方至少看上去都是干千净净的,但也很容易走向过分苛察,撕毁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温情。这是两种治理理念的分歧,它们就像一根绳子的两个方向,没有哪二种绝对正确。张汤式酷吏的出现,深文之法的出台,更大的象征意义是代表刘彻时代的一种倾向,绳子要换一头使用了,宁静的时代即将过去,社会的每一个细胞很快都要一起紧张颤动起来。
——戴波《有为》
两者的具体职责也有所区别,且御史大夫这一官职的设置充满权力制衡的智慧。凡称“御”,往往是指皇帝本人所用。御史大夫就直属于天子,不对丞相负责。因为他的职责里,有一块很重要的任务就是监察百官,包括丞相。假如需要对丞相负责,就无法正常行使监察权。按照西汉初期惯例,丞相一职空缺之后,就由御史大夫升任,如此御史大夫必然会对丞相实施非常严格的监督,以求早日将其弹劾离位。这一制度的设置,避免了丞相的权力过于膨胀而不受约束。
——戴波《有为》
这是古人“天人合一”观念在司法体系中的投射。董仲舒《春秋繁露·四时之副》中说:“天之道,春天之所以温暖,是为了让万物生长;夏天之所以炎热,是为了让万物得到滋养;秋天之所以清冷,是为了让万物萧条;冬天之所以苦寒,是为了让万物自藏以待来年… 而圣人行政就应该符合天的观念,所以‘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程度较轻的奖赏)、赏、罚、刑,这四种王政分别对应春、夏、秋、冬四季。” 天之道,春暖以生,夏暑以养,秋清以杀,冬寒以藏… 圣人副天之所行以为政,故以庆副暖而当春,以赏副署而当夏,以罚副清而当秋,以刑副寒而当冬。(董仲舒《春秋繁露》) 此观念并非董仲舒独创,而是有更古老的传统。从这一观念出发,自然就有了在秋、冬两季,特别是在冬季实施肉刑的做法,所谓的“秋后处斩”便是体现。春天做什么呢?春天经常会实施大赦,以符合上天生养万物的大德。 理解了这种做法,再回头看胡三省对处死窦婴事件的注释,意思就是,田蚧担心拖到春天,刘彻会大赦,窦婴就有了活命的机会,所以抢在十二月最后一天对他执行死刑。
——戴波《有为》
前面说到,司马迁在《史记》里写有一篇介绍古往今来封禅和祭祀历史的《封禅书》。在说到往古祭祀史的时候,其实主要只讲了秦的种种祭祀,不知是因为汉直接继承于秦,还是因为其他各国资料已经被焚毁,只剩秦的记载。秦最知名和最重要的祭祀,包括祭祀陈宝,以及祭祀白、青、黄、赤四位天帝的雍四畤。陈宝是什么,李零先生在《陈宝怒特解:陨铁与羚牛》一文中有非常专业详细的讲解。大意是,秦文公十九年(前747年),陈仓当地掉落了一颗铁陨石,流星穿越大气层时,发出巨大的声响和闪光,有如雄鸡高唱,天空大白,并引发野鸡齐鸣。因此这一天文现象被当成祥瑞,秦人制造出许多关于鸡头人身神陈宝的传说。这也是陈仓在唐代改名为宝鸡的原因。
——戴波《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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