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28年,美国最高法院就以下面这段话回答了这样的问题。“宪法的制定者认为,一个安全的环境有利于寻求幸福的生活。他们认识到一个人的精神、感觉和智慧的意义。他们知道,人类生活的痛苦、欢乐和满足只有一部分是来自于物质。因此他们所寻求的是保护美国人的信念、思想、感情和感觉。作为对政府的限制,这些权利对于一个公民是最有价值的。为了保护这些权利,政府对于个人隐私的任何一个不公正的指令,不管采用的是什幺方法,都必须被认定是对宪法第四修正案的违背。”
句子的出处/作者
——露易丝·格丽克《露易丝·格丽克诗选》
——樊登《读书是一辈子的事》
——稻盛和夫《活法》
——金恩淑《太阳的后裔》
——张永新《觉醒年代》
——拿破仑·希尔《思考致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