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证人在作证之前,都要一只手按在圣经上,一只手举起来宣誓,发誓自己此后的作证说的都是实话。我曾经在很长的时间里,一直对这样一个情节觉得挺好笑的,总想,这管什幺用啊。后来,渐渐发现,这样的一个意识确实有它的道理。相信这种仪式是源于这个国家很深的基督教传统,虽然美国一直是一个政教分离的国家,虽然来到法庭的信仰不同宗教的各色人等都有,但是,这个显示敬畏上帝的基督教仪式却一直延续了下来。各色人等的美国,也没有人提出要取消这个仪式。它已经被抽取了宗教的色彩,却把神圣和敬畏抽象出来。大家都接受这样一个仪式,它已经自然地成为法律尊严的一部分了。
句子的出处/作者
——李汝珍《镜花缘》
——李芳芳《无问西东》
——范晔《后汉书》
——刘义庆《世说新语》
——林君阳《我们与恶的距离》
——李尚龙《你的努力要配得上你的野心》
——苏世民《苏世民:我的经验与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