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开始也非常犹豫。从他一贯的思维方式来看,他的犹豫,当然不是因为他作为一个前总统,感到“有失身份”。他深深地感觉自己已经精力不足。正像他自己说的,我已经七十三岁了,耳聋跟花。我的助手们已经纷纷离我而去,我的牙齿也已经一个个离开了我的牙床。我怎幺还能担当如此艰巨的一个任务呢?同时,他虽然在哈佛大学毕业后,就取得了律师的资格,但是他已经有三十多年,没有作为一个辩护律师站在法庭上了。更何况,他还有作为一个联邦众议员非常繁忙的工作。任何一个律师都知道,不要说打算上的是最高法院,就是接下一个普通的案子,作为一个辩护律师,也不知道有多少繁复的出庭前的准备工作要做。所以,他比任何人都更深知自己的局限性。 但是,他却无法拒绝。他无法淡忘延续父子两代的对于一个朴素理想的追求。他是一个自由的坚定维护者,坚信父辈提出的基本原则“人人生而平等,都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并且坚信不论白人黑人,都有同等权利。他对奴隶制极为憎恶。所以,人们终于惊讶地听到一个意外消息,这位已经七十三岁高龄的美国前总统,今天的联邦众议员,决定作为一个普通辩护律师,接下“阿姆斯达”案,走上最高法院,为这些来自非洲的黑人的自由,进行法庭辩护。在开庭之前,他作为一名联邦众议员和前总统,尽了最大的努力,试图劝说范布伦总统撤销上诉。这个时候,范布伦总统已经败选,在美国,新旧总统的交接是在投票结果出来的第二年的年初,以便行的一套工作有一个妥善的过渡。这个时候,范布伦总统正是处于过渡期肿。但是他的行政分支还是拒绝了这个撤诉的建议。
句子的出处/作者
——普希金《普希金诗选》
——小吉祥天《灵魂摆渡》
——安逸《这咬人的爱》
——夏七夕《后来我们都哭了II·废墟》
——风凌天下《异世邪君》
——李尚龙《你所谓的稳定,不过是在浪费生命》
——曦光晨眠《恰此锦美华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