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出版了布莱恩的五本书:1955年的《朱迪斯·赫恩》,1958年的《牧神节》,1960年的《金杰·科菲的运气》,1963年的《来自地狱边缘的回答》,最后还有1966年的《冰激凌皇帝》。但为什么,有了这些良好开端,我们却没有继续出版他的其他书呢?好吧,由于我们在广告方面太过节俭,所以不管怎样我们都可能会失去他。在电视孕育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形成之前,图书推广几乎完全依赖于评论(这个我们总是能获得的)以及在报纸上做广告。采访和公开露面很少见,而且只适用于本身就有新闻的人。对作者来说也一样,比如我们的作者阿兰·庞巴德,曾划着橡皮艇穿越大西洋,想要证明遇难的水手如果知道正确的做法,就能在海上存活。一个小说家,必须杀妻或出了类似的事情,才能获得书籍介绍之外的版面关注。所以当小说家觉得自己的书销量太少时,抱怨的总是广告不足。另一方面,出版商却知道,图书,即使是非常畅销的图书,所打的广告也几乎是无用的。就算这些广告真的能增加销量,增加的销量带来的收益也远远抵不上成本。但确实有两种广告是有意义的:第一种是在专业报纸上刊登出版社即将出版的新书预告,这有助于书商和图书馆员寻找信息;第二种是在大发行量的报纸上用整版打出某本书的显眼广告,前提是其作者已经非常著名。普通的广告,只是6英寸、8英寸或10英寸的一列(有时是双列,但通常是单列),里面还塞满各种其他书籍的简介……就我而言,我只需要问问自己,什么时候读过这样的广告(除了为检查印刷是否有问题之外),更不用说因这种广告买过任何东西?只有评论文章或有人热情地谈论某本书时才会激发我去买它,那其他人又有什么不同?但是,我们依然继续投放那些毫无意义或几乎毫无意义的广告(当然,会尽可能地少投放),只是为了让作者们高兴,向他们报告说“你的书在报纸A、B、C、D、E、F上都做了广告”,希望他们能对这个真实的陈述留下一个印象就好,不要来问我们:“同一个广告中...
句子的出处/作者
——诺贝尔《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