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行动至少部分地驱除了不可预见性,具有双重性质:不可预见性一方面在于“人心灵的黑暗”,即人基本上是不可靠的,谁也无法保证今天的人明天会怎样;同时另一方面在于,在一个由平等者组成的、每个人有同等行动能力的共同体内,不可能预见一个行动的后果。人既不能依靠自己也不能完全信赖自己(这是一回事),这就是他要为自由付出的代价;而不可能始终完全掌控他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可能预见结果和依靠未来,则是人们为复数性和真实性(每个人的真实性是由所有他人的存在保证了的)所付出的代价,为和他人一起生活在世界上的欢乐所付出的代价。承诺力量的功能就在于控制人类事务的这一双重黑暗,这样它给出了从统治自我发展出的统治他人的控制权之外的另一种选择,也是唯一的一种选择;它恰好对应着在非自主情形下给定的自由。与那些建立在统治和主权概念上的政治体不同,所有以契约和协定为基础的政治体,内在的危险和优点就在于,它们以契约和协定为中介,在茫茫大海上抛下了一些可预见的岛屿,建立起一些可靠的路标,但同时仍然把人类事务的不可预见性和人的不可靠性原封不动地保留了下来。承诺一旦失去了它在不确定的海洋上作为确定性孤岛的性质,也就是说,当这种能力被误用来覆盖未来的整个空间,被用来描绘所有方向上的道路时,它就丧失了它的约束性力量,它的整个事业也就自我断送了。我们前面提到过当人们聚集在一起和“协同行动”(act in concert)时就产生,一旦人们分散就消失的权力。这种使他们保持在一起的力量,是相互承诺或相互定约的力量,既有别于他们聚集在内的显现空间,也有别于使公共空间得以存在的权力。如果一个孤立的单个实体——不管是单个的个人实体还是单个的民族集体——宣称拥有主权,这个主权就是虚假的,而在许多人通过契约联合起来的情况下,主权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有限的实在。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未来的不可计算性,而它的有限性则是制定和遵守承诺的能力本...
句子的出处/作者
——赵英男《奇葩说》
——塞涅卡《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