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久前又来过了,带给我一枝蓝玫瑰。他说蓝色是男孩的颜色。显然他希望你是个男孩:这样更给他长脸,是一种优越的象征。真可怜。但这不是他的错。他从小到大听到的都是那套说法,说上帝是一个留着胡须的老翁,玛利亚只是一个孵化器,没有约瑟她甚至找不到马厩,带来火的是普罗米修斯,等等。我并不因此而鄙视他。但我还是要说,你和我都不需要他。也不需要他的蓝玫瑰。我叫他走开,离我们远点。他晃了一下,像挨了一棍子似的,然后转身朝门口走去,一言不发就离开了。我们自己也该出门了:去工作。我的老板再次对我表达了关切,但补充说,我们都得履行职责:孕妇六个月后才能开始休产假。他再次提起出差的事,并且礼貌地暗示要把这任务转交给一个男同事,因为男性—不会一发生—这种—意外。我用尽全力才忍住没有动手打他,只说了些搪塞他的话。接下来的十天会很辛苦,我得把耽误的时间补回来。但我要告诉你:回去工作的念头把我从这种萎靡不振、想到去死的消沉中拽了出来。
句子的出处/作者
——刘同《谁的青春不迷茫》
——威廉·福克纳《福克纳随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