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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时光 的句子

关于"时光"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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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盲人院每年一度的大日子。细辉第一次看见银霞认真妆扮,竟穿起了马来女人的传统服装。那衣服甚美,长裙碧蓝如海,上面印了荡漾的波纹,映得她体态撩人。银霞把他与拉祖送出盲人院,与他们在路旁的树下站了一会儿。叶影被阳光投下来,在银霞的衣衫上晃动,如同许多手掌不住地扩张和收缩,细辉禁不住多看了几眼,直至银霞被盲人院里的一把声音唤走。“是伊斯迈喊我呢。”银霞说。“我走啦。”说时脸上描了一抹水彩那样淡淡的微笑,回头应人声而去。去时婀娜多姿,拉祖有点看傻了眼,不由得说,银霞跟以前不同了。 正是那一天,细辉回到无人的家中,天色晦暗不明,楼中静寂。他坐在房中看一对壁虎赤条条地于墙上一大片菱形的光斑中追逐,光像是穿入它们的身体,将里头细节一一透露。细辉一时穷极无聊,在房中褪下裤子手淫。自渎时脑子里想到的竟是银霞一不是像色情杂志里的模特儿那样袒胸露乳或只穿着蛇皮(或豹纹)比基尼,眼睛半阖朱唇微启的银霞,而是穿着宽袍长裙,仿佛将一条河流当作轻纱披在身上的银霞;是鬓边别了一朵鸡蛋花,两耳各自用发尾打了个小勾,笑时脸色柔和如同水彩,仿佛阳光能够穿透的银霞。如此的银霞以后屡屡在这种时光中出现,影像似远还近,比杂志上的裸女与艳星图片更让细辉亢奋。有许多个午后他在房中闭上眼睛,于浅浅的黑暗中等待这影像浮现。总是光先溢出来的,银霞从中诞生,穿着一袭水蓝色的马来长袍,叶影在她的衣襟上晃荡,像有一双颤抖的手在抚摸她微微耸起的胸脯。
——黎紫书《流俗地》
亲爱的阿霞:今天我读到了你写给我的信,它写得很好;文笔流畅,感情真挚。假如这是一份作业,我会给它打很高的分数。我记得我己经在班上告诉过大家了,我是个有妻室的人。我的太太不久前刚分娩,生下了我们的第二个孩子,那是一个女孩。今天下课后我赶回家里,在做一些家务时被妻子挑剔,说了让我很生气的话。我按捺不住与她吵了起来。我们吵得很凶,我冲出家门开车离去,却漫无目的,只有回到盲人院来,想找个地方喘一口气。整栋盲人院里,我最喜欢的地方就是这房间了。不仅因为它偏隅,僻静,而是我隐隐知道你会在这儿。果然你在,尽管房里幽暗,但门没锁上,我亮了灯,看见椅子上挂着你的布包,桌子放着你常用的点字机,便知道上一刻你就坐在这儿。我也坐下来,仿佛能在椅子上感触你留下的余温,也就多少重温了过去两个星期我所错失的一些时光。然后,我看见桌子上放着你写给我的信。平日批阅你们的作业,虽然眼晴能看见,我却喜欢学你们那样,用手指摸读。这种布莱尔盲文的创造和设计,本来就是让人用手指阅读的。我的手指不如你们灵敏,读得很慢,但对于我,用手指阅读,因为用的感官不同,便有另一种滋味,好像特别能感受到书写者的用心。这一回更不一样,我是第一次用手指去读一封写给我的信,而你写得那幺好,它既让我平静,又使我心乱。你在信里说,只要我笑,即使没发出笑声,你也能感知。我读到这儿,当真笑了,并且连我自己也能感受到你说的 “空气中的变化”。当时我闭上眼睛,但眼皮太单薄,拦不住所有的光,光线以雾状漫入;我在一种混沌的,不是那幺纯粹的黑暗中,用指头触摸你的文字,感觉好像摸上了你的脸,你的唇,你的轮廓。它们那幺实在,像是经由指头上的神经,传输到我的脑里,再刻印到心上。你那时出现,张口阻止我,叫我不要念下去。我睁开眼睛偷眼看你,你的脸涨红,我几乎以为你会拔腿便跑,但你没有,而是站在门边出神地聆听。一副心醉神迷的表情,像是一个作曲者初次听...
——黎紫书《流俗地》
亲爱的伊斯迈老师:周末在家里空空茫茫地度过两天以后,今天我终于又可以回到盲人院,下课后又能来到这个房间,从壁架上挪来这台点字机,开始练习打字。这一台点字机实在笨重,感觉整台机器像是用厚铁铸的一样,搬动它的时候我必须很小心,唯恐碰撞到什幺,损坏了它,那我可是赔不起的。以往你在,这功夫总是由你来做。你抢先把东西都放端正了,替我拉开椅子,让我坐下来练习。我挪动椅子,调整位置,因为知道你在身旁注视而感到紧张,不得不先甩一甩手,让手指都稍微放松了,才一一置于键盘上。再深深呼吸一口气,像要开始一场演出。我这动作一定可笑极了。你在笑。我知道。你说放轻松些,这只是练习,不是在比赛。有老师的陪伴,每天的打字练习都是一段愉悦的时光。这半个月你没等下课就走了,没时间陪我练习打字。我却仍然照常来到这房间,自己一个人,一天也没松懈。我其实已经不是在练习机械化的打字了;打字根本不难。比起用双手编织箩筐和提篮,用点字机打字实在容易太多了。我的朋友拉祖看过这台柏金斯点字机,说它只有十个键,比起开眼人用的打字机简易许多,另一个朋友则说,连收款机上的键都比点字机多。这机器如此简单,你知道的,对于我们这些长年以手代眼,靠双手劳作的瞎子而言,其实并不需要多勤奋练习也能操作自如。打字不难,难的是书写,是有话要说,还得把话准确地说出来。这些天你不在,我在这房里用点字机来写信,写信是一件好玩的事,每次都像打开一个话匣子,又像是推开一扇门去到别的世界。那些空间也和这里一样的漆黑无明,却包容了别的可能。我在那些信里说了许多我平日不敢说的话,觉得这房问虽小,但房里的世界对我如此开放,给我自由。可惜的是我的语言太贫乏,我所知道的英文和马来文词汇都太少了,而我的心却一直是浮动而复杂的,其中波动之大,心思之难解,我可笑的英语恐怕不足以向你描述十分之一。现在给你写这封信,你不晓得这有多难。因为用的不是母语,我的思绪...
——黎紫书《流俗地》
《旧约》开篇是这幺写的: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一一乐园与人间,水,光,昼与夜,以及人世间的万物,每天的创造之后,上帝都说:“这很好。”然而,当上帝创造了亚当之后,他的语气变了。上帝突然宣称这是他第一件不甚完美的作品:“他不应该孤单一人。”于是,上帝创造了夏娃,从此以后亚当不再是孤单一人了。 随着时光的流逝,对孤单的反对从一种神学的禁令延伸到了文学与哲学的领域。亚里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写道:“被孤立的人,无法从政治的联盟中分享获益,又或者已然自给自足而无需分享获益,这样的人已不再是城邦中的一部分,因而也与野兽或神无异。”古希腊诗人提奥克里图斯也坚称“人类永远彼此需要”,而罗马帝国的皇帝、斯多亚学派的马可奥数多更是宣称:“人类是社会化的动物。”其他物种也是如此。野生动物仅在条件所迫下才选择独自生存,尤其是当食物出现紧缺时。不然,绝大多数物种都更愿意选择群居。群居生活自然有其代价,如为了族群中的地位而产生的竞争以及偶尔发生的暴力冲突。但群居的种种优势,如:族群为个体防范来自掠食者的侵袭合作协同捕食、繁衍后代的效率等,令其所带来的代价和劣处,相形之下变得不值一提。与人类最为接近的物种猿猴,就是稳定的社会化群居动物。即便是众所周知的独居动物红毛猩猩,在出生后的七人年中也是与母亲共同居住生活的,正如著名的荷兰灵长类动物学家卡雷尔范斯海所发现的那样,在苏门答腊食物资源丰富的器泽丛林中,红毛与它们的远房表亲黑猩猩“一样热衷于社交”。 红毛猩猩并不是唯一被误解的动物。寄居蟹也被证实为一种社会化的动物,它们生活在由多达一百只同类所组成的族群中,因为离群索居是无法令种族繁衍昌盛的。一本写给即将成为寄居饲养者的宠物指导手册中这样说:“每一只水缸里最好有两只寄居蟹,如果可能的话,每种种类两只。”这并不仅仅是因为它们需要保护,或是在获取食物时彼此帮助,也同样是为了一个更为简单的原因——...
——艾里克·克里南伯格《单身社会》
他径自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了一身汗。转出北方,离王宫不远,人们就挤得密密层层,都伸着脖子。人丛中还有女人和孩子哭嚷的声音。他怕那看不见的雄剑伤了人,不敢挤进去;然而人们却又在背后拥上来。他只得宛转地退避;面前只看见人们的背脊和伸长的脖子。忽然,前面的人们都陆续跪倒了;远远地有两匹马并着跑过来。此后是拿着木棍,戈,刀,弓弩,旌旗的武人,走得满路黄尘滚滚。又来了一辆四匹马拉的大车,上面坐着一队人,有的打钟击鼓,有的嘴上吹着不知道叫什幺名目的劳什子(7)。此后又是车,里面的人都穿画衣,不是老头子,便是矮胖子,个个满脸油汗。接着又是一队拿刀枪剑戟的骑士。跪着的人们便都伏下去了。这时眉间尺正看见一辆黄盖的大车驰来,正中坐着一个画衣的胖子,花白胡子,小脑袋;腰间还依稀看见佩着和他背上一样的青剑。他不觉全身一冷,但立刻又灼热起来,像是猛火焚烧着。他一面伸手向肩头捏住剑柄,一面提起脚,便从伏着的人们的脖子的空处跨出去。但他只走得五六步,就跌了一个倒栽葱,因为有人突然捏住了他的一只脚。这一跌又正压在一个干瘪脸的少年身上;他正怕剑尖伤了他,吃惊地起来看的时候,肋下就挨了很重的两拳。他也不暇计较,再望路上,不但黄盖车已经走过,连拥护的骑士也过去了一大阵了。路旁的一切人们也都爬起来。干瘪脸的少年却还扭住了眉间尺的衣领,不肯放手,说被他压坏了贵重的丹田(8),必须保险,倘若不到八十岁便死掉了,就得抵命。闲人们又即刻围上来,呆看着,但谁也不开口;后来有人从旁笑骂了几句,却全是附和干瘪脸少年的。眉间尺遇到了这样的敌人,真是怒不得,笑不得,只觉得无聊,却又脱身不得。这样地经过了煮熟一锅小米的时光,眉间尺早已焦躁得浑身发火,看的人却仍不见减,还是津津有味随的。
——鲁迅《故事新编》
——韩江《黑夜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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