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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社会也会对此产生极大的关注和压力。因此公民权利的保障,不是仅仅依靠《权利法案》的条文,它还必须依靠健全独立的司法制度、健康的社会机制、良好觉悟的社会和民众团体。而且,这个社会必须普遍有起码的正义感和公民良知。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当然,这样的极端事件很少,但是,我相信用宗教自由和结社自由的情况在美国现在有,将来还会有,还会有很多人成为这种用自由的牺牲品,这是不可避免的。终会有狂人,也永远会有由于种种原因上当的。但是,美国人并不因此而怀疑宗教自由、信仰自由和结社自由是每一个人的天赋权利。也就是说,你是一个成人,你就拥有许多作为一个人的权利,至于你是要正确地使用它、滥用它,还是自己放弃权利而去听任别人摆布,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你也必须承担自己选择的后果。实际上,作为一个社会整体,追求这样一个理想,奉行一种共同的游戏规则,这也是一种选择,整个社会也在为此支付代价,承担后果。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我想起著名的现代黑人女诗人玛雅安吉鲁给她的学生提出的问题:人是不是需要解放自己?人是不是需要解放别人?人能不能够不解放别人只解放自己?人能不能不解放自己只解放别人?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我想起来就没法不觉得惊奇,你要知道,当初制定宪法和《权案》的那些美国开国者们,他们本身并不是“人民”,而是手中握有政府权力的当权者。220年前的北美,还是一块非常野蛮的土地,动不动就要掏出枪来决斗的,却有这样的“思想”在那里闪闪发光。当时美国还很不稳定,各个州松松垮垮,自行其是。这些好不容易打下江山的开国元勋,不好好考虑考虑如何巩固政权稳定江山,把不听话的州都好好收拾一番,不认真严肃法纪政纪,该杀的杀、该抓的抓,使社会迅速安定下来,却在那里担心手里的权会不会一不小心用过了头,担心即使自己小心翼翼没出什幺岔子,自己的后任,甚至后任的后任会不会“走了火”。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在美国的广播电视里,只有一种类似预检和限制的规定,那就是“五秒滞后”。这是怎幺回事儿呢?我们在这里看电视和听广播的时候,有时会听到“嘀”的一声,中断数秒,这是因为我们在听的时候,都比实际播出晚了五秒钟。这五秒钟时间,就是留给预检的。那“嘀”的一声,就是预检的人发现了问题,中断广播,把那句不能播的话给“限制”下去了。说来挺好玩的,因为尽管大家没听到给抹掉了的那句话,但是谁都知道那是什幺。因为那个守在那里做预检的人,他只有抹去一句话的权力。你一定挺好奇吧!那是什幺话呢?实际上很简单,那是一句大家都知道的脏话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两张反对票之中的一张,是来自一名五十四岁的女议员。投出这票,她经过一番特别认真的考虑,因为她是一个黑人。她说:“我恨他们(三K党)的某些作为和某些言论,但是我不僧恨这些人我认为应该从教育中学习,不应该抑止任何声音。从最反面的人那里我也学到过东西。我可以不赞成某一观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一观点就不应该发表,或者说,我就不应该去听。我相信正确的观点最后终会被大家所接受。” 在本世纪,美国的荷尔姆斯法官曾经就类似观点提出过很形象化的比喻,他把它称为言论的“战场化”和“市场化”。他认为,与其让不同的观点像在战场上一样殊死决斗,一方一定要扼杀另一方,那还不如把这些言论抛入“市场”,让它们去竞争,看看到底哪一种观点能被大家所接受。同意这一理论的人相信,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力量所在,正是让大家分享言论自由的理想和它的原则。根据这一理论,如果K党播放他们的节目,克莱弗牧师们所应该做的事情,不是去阻止他们的节目,而是应该也播出自己的观点。在这种“市场争”中能最终站得住脚的理论,才是更可靠和更持久的。但是,克莱弗牧师显并不同意这样的观点。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一般来说,他们要保持良好形象的办法只有两个,一是端正自己的行为,二是以最大可能隐藏自己的劣迹,躲过新闻界的目光。当然,这很难。这就是“做名人难”在美国的版本。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使我们感到吃惊的,并不是一个“反恐怖法”草案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而是美国人对于所有的立法和案例所涉及到的公民自由和公民权利问题所持有的认真态度,惊叹他们的持久的顽强和理性的思素。在这个论中,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负责人还提到美国在这一方面的历史教训。他提到,克拉何马爆炸案之后,要提醒国会防止过度反应并不是无格之谈。二次大战美国在遭受到日本的珍珠港突袭之后,海军太平洋舰队几乎全军覆没。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曾经作出过一次错误的过度反应。美国西海岸当时有十二万日裔的侨民,你也知道,一般来说,东方民族对于“故国家园”很难从根子上抛舍。更何况,这些日民还有一些来到美国不久的新移民,两国交战,确使多移民产生巨大的心理矛盾。同时,惊恐之中的美国政府,面对数量如此之大的来自敌国的移民,也觉得防不胜防。由于珍珠港事件是 一场突袭,美国政府更担心这些日裔移民中会有人向其母提件各种情报,从而导致美国在这场战争中的失败。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但是,《权利法案》和司法制度的设计,正是为了尽可能减少这种现象,更是为了使美国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杜绝发生大批人死于冤狱或者困于狱的可能。它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不以社会安全为借口,非法剥夺一个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牺性任何一个“个人”的自由权利以及家庭幸福,以此作为换取社会利益的代价,这种做法的合理性是不被美国的宪法精神所承认的。它不承认任何一种社会要求可以高于一个公民对于自由幸福和合法权利的要求。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其实,对于你我来说,这个道理是非常容易想通的。我们都经历和目睹过不同历史阶段对于“正义”的不同社会理解和不同个人理解。如果律师的责任是伸张“正义”的话,那幺你指望他伸张的是哪一个历史阶段的“社会正义”,他本人又倾向于哪一类社会群体的“正义”理解呢?如果律师都被要求去“伸张正义”的话,大量的个人就会由于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障而失去他们的合法公民权利,他们最基本的自由、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和家庭幸福,都有可能被风靡一时的所谓“正义”一口吞掉。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但是,《权利法案》和司法制度的设计,正是为了尽可能减少这种现象,更是为了使美国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杜绝发生大批人死于冤狱或者囚于冤狱的可能。它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不以社会安全为借口,非法剥夺个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牺性任何一个“个人”的自由权利以及家庭幸福,以此作为换取社会利益的代价,这种做法的合理性是不被美国的宪法精神所承认的。它不承认任何一种社会要求可以高于一个公民对于自由幸福和合法权利的要求。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那幺,这种代价昂贵、只有潜在意义的自由和权利,在支付了有目共睹的惨重代价之后,为什幺至今还没有被放弃呢?和美国人讨论了这些问题之后,我们觉得,这是因为他们始终坚信两百多年前建国者的理论:对于“政府”这样一个人类所创造的“怪兽”必须时时防其失控。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对于宾夕法尼亚大道车行交通关闭,克林顿总统在宣布时也透出万无奈:“在我国历史上,宾タ法尼亚大道一直对外界交通开放,即使先后已有四位总统遇刺身亡,并且有八次行刺总统未遂;虽然美国曾经经历一次内战、两次世界大战以及波斯湾战争,这条大道还是开放的。如今,本人却在现实逼迫下,不得不宣布封闭这条极富历史意义的道路。”美国的新闻媒体指出:“这样的改变,凸现了民主社会在对抗人类越轨行为时,经常面临的困境与无奈。”安全还是自由,美国每天都在面对新的选择。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一个广场上,曾经有人发起了这样一个活动。让全国所有的不论由于什幺原因而成为枪下冤魂的亲属,将他们死去的亲人留下的一双鞋子放在这个广场上。那无边无际的鞋看着是那幺触目惊心。有的粗犷结实,有的艳丽纤巧,有的稚嫩柔软,诉说着一个个突然中断了的人生。美国人民站在这一双双鞋前面,一切别人对于这块土地上所发生的枪支犯罪的指责、好奇、嘲笑和攻击,都变得很远很轻,只有这一双双鞋所盛着的一个个灵魂是真实和沉重的。因为这痛苦是他们自己的,这代价是他们为自己新选择的自由所支付的。两百多年来,他们从来没有停止过问自己:这是不是值得?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以前,美国人确实认为,此类爆炸(俄拉克何马爆炸案)只有中东的恐怖主义分子才有可能去干,但是现在,他们不得不正视这样一个现实:恐怖主义者不仅有可能在美国自己的土地上培育出来,而且这些人不是带着各种问题的新移民,而只是普通的土生土长的右派激进主义者。也就是说,这不是一种特例,不是一种非常情况。这是在正常机制的运转中发生的一一宪法给了人民成立民兵和拥有武器的权利,人们知道他们必须为那些滥用武器滥用自由的人去支付代价,但是他们没有料到,这种滥用自由的状况随着历史的发展也在发展,以致会走到发生恐布活动的地步。民兵问题的提出,把个人用枪支提升到了集团滥用武装的高度。尽管至今为止,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指控某一民兵组织是爆炸案的后台,但是人们看到了一种可能性。更要命的是,谁也吃不准,那些一脸严肃宣称自己正在为种种不同的真理而战的极端分子们下一步还打算干些什幺。 美国在其特殊的移民背景所造成的复杂社会现状下,让它的人民享有这样的自由,这等于把这个国家变成一个风险巨大的世界自由实验室,走进去做一番观察,确实很长见识。但是如果只从一个角度去欣赏它的成功,或者只从另一个角度去嘲笑它的失败,都意义不大。 也许你会问,这种自由索取代价的情况是否有可能消除,至是否有可能减轻,难道自由就不能像人们在呼唤、梦想和歌颂她时,所幻想的那位衣裙洁白不沾染血污的圣洁女神吗?非常不幸,答案是否定的。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在这个成分复杂的世界里,永远有一部分人滥用自由。整个社会也就不得不为这种用自由的情担后果。而枪支和武装一旦被滥用的话,是非常惊心动魄的。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除了他们的简朴、幽默和善意,还有就是他们对于不同文化、不同宗教所表现出来的理解和兴趣,以及他们对世俗的外部世界所表现的宽容。他们完全以理解的态度对待我们这样的教外人,从来没有一次对我们进行宗教的宣传或者劝说。对于他们自己,弗兰西斯说,当他刚刚进入修道院的时候,他最尊敬的一位老年修波尔神父就对他说过,在人类文明的各个历史阶段、在各个社会,总有一些人,他们自觉地和世俗生活保持一段距离,以便于思索,以便于和超然的神灵对话。所以,他们只是出于自己的选择,主动和世拉开距离,以寻求他们的哲学思考而已。波尔神父是美国最早开始学习和教授东方盆景的爱好者之。他早年随大学生代表团到过中国,非常热爱东方艺术。他教出的学盆景的学生已经遍布全美。当这位老年修士去世的时候,我们一起去送葬,我们惊异地发现,以烦琐仪式出名的天主教,在这里仪式十分简化。他们淡然地对待死亡,悼词中仍然富含幽默、宁静和感恩。来到墓地后,我们看到,他们在安葬时甚至不用棺木,真正地“来自尘土,归于尘士”。在这种平静祥和的宗教中,你反而会感觉到一种无法抵御的精神力量。这个修道院也使我想到,如果宗教能够这样非常友好宽容地对待无神论者们,那幺,世俗世界似乎也没有必要非常紧张地对待他们,各自尽可以在不同的世界里进行自己的思考和反省。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一个追求纯净和完美的人……在非成熟期非常容易走向的一条歧路,就是不宽容。说白了道理很简单,正因为自己是个好人,他就眼里容不下沙子。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当然,这样的极端事件很少,但是,我相信滥用宗教自由和结社自由的情况在美国现在有,将来还会有,还会有很多人成为这种滥用自由的牺牲品,这是不可避免的。终会有狂人,也永远会有由于种种原因上当的。但是,美国人并不因此而怀疑宗教自由、信仰自由和结社自由是每一个人的天赋权利。也就是说,你是一个成人,你就拥有许多作为一个人的权利,至于你是要正确地使用它滥用它,还是自己放弃权利而去听任别人摆布,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你也必须承担自己选择的后果。实际上,作为一个社会整体,追求这样一个理想,奉行一种共同的游戏规则,这也是一种选择,整个社会也在为此支付代价,承担后果。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美国的《权利法案》以及司法制度对于被告的保护,至今还不能完全防止冤假错案。比如说,假设佛曼的录音带是完全真实的,里面就提到不止一个品质恶劣的警察制造伪证、陷害被告的案例。辛普东案一结东,司法部长就下令对洛杉矶警察局进行调查。但是,《权利法案》和司法制度的设计,正是为了尽可能减少这种现象,更是为了使美国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杜绝发生大批人死于冤狱或者困冤狱的可能。它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不以社会安全为借口,非法剥夺一个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牺牲任何一个“个人”的自由权利以及家庭幸福,以此作为换取社会利益的代价,这种做法的合理性是不被美国的宪法精神所承认的。它不承认任何一种社会要求可以高于一个公民对于自由幸福和合法权利的要求。 记得我很久以前读到过一个笑话,说是几个来自不同国家的人在谈什幺是最幸福的时刻。那些来自英、法、美的人谈的幸福时刻,都没有给我留下什幺印象,使我至今不忘的是一个来自斯大林肃反时期的苏联人。他说,当你早晨被一阵敲门声惊醒,打开门发现一个人站在门口说,“伊凡・伊凡诺维奇,你被捕了”,你却能对他说“对不起,伊凡·伊凡诺维奇住在隔壁”,这才是“最幸福的时刻”。当政府的权利没有任何限制,以至于膨胀到了百姓都要把这样的时刻当作“幸福时刻”的时候,也许街上盗贼是很少的,犯罪率是很低的,社会是“安定的”,法律是绝对不保护坏人的,但是这样的法律也同样是不保护好人的。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这里我想谈一谈有关辛普森“金钱买正义”的指责。在该案结辩之前,洛杉矶政府宣布,到当时为止,属于政府的检察部门,已经用了八百零五万ー干七百三十九美元,这些钱当然来自当地的税收。这笔费用还不包括洛杉矶警察局的调查开支。 从这里你可以看到,我所说的一个平民被告面临强势,实在不是一个什幺轻松话题。警察和检察部门可以动用以千百万计的金钱来对一个平民进行调查和诉讼,他们有可能是像达顿律师那样看上去是正直的理想主义者,至少有章有法;也有可能是像佛曼那样甚至比佛曼更糟、既有某种偏见又没有职业道德的执法犯法者,陷害栽赃都有可能。即使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也可能在某种信念的引导下,打击一个和他信念不同的平民。而当一个政府,或是政府的某一个部门,当他们出于某种原因,对某一个体或者某一群体的平民看不顺眼,想要“治治”的话,他们手里可以运用的,有的是巨大的财力和这种财力所可能调动的力量,尽管这些钱本身是来自人民。因此,你可以看到,个平民如果沦为被告,在政府这样的强势面前,如果出现品质低劣执法人员,有法不依,而且利用这个强势“仗势欺人”的话,那幺这个被告诬告、被陷害、被夸大罪行、被非法凌辱的可能性,都很大的如果宪法和司法制度还不明确地宣布保护被告的合法权利,并且坚决行“公平审判”的话,这个社会还会有什幺“正义和公道”可言呢?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这个民意调查还使我们看到,在美国,就连一般的老百姓,都会清楚地把一个人“是否犯罪并且得到了判罪”,和他是否受到了“公正的审判”区别开来。但是对于一个不了解美国的司法制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很难想通的道理。他们会如果凶手是判罪了,那幺说明审判是公正的,凶手没有被判罪,这场审判当然就是不公正的。这二者怎幺会出现不统一呢? 美国的司法制度当然也是希望寻找罪犯,希望伸张“正义和公道”的,但是与此同时,它承认它面临这样一个困难,就是在案情复杂的情况下,它做不到“不错判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因此,它并不强求一定要找出罪犯。同时,在对一名被告判断困难的时候,它倾向于“错放”,而不是倾向于“错判”。这就是我以前自己总结的“宁可放过一千,也不可错杀一个”的原则。法庭上“罪名不成立”的解读,是“证据不足,不能定罪”,而不是“此人清白无辜”。因此,它首先寻求的是“公正的审判”。在审理的过程中,检方的“寻找罪犯”、“寻求正义”是不可以放到台面上来的,不能造成任何一方以道义上的强势压过另一方。只要双方在法律的规范下,通过公平抗衡,得出了判决,那幺,这个制度就认为这个社会的“正义和公道”是得到了伸张的。在辛普森这个案子里,我认为,这个制度要求检方也就是打算把一个公民送到无期徒刑的大牢里去的一方,在提供证据的同时,取证必须科学、严谨;在提供证人的时候,证人必须可靠。这样的要求,应该说是合理的。达不到这个要求,就是证据尚不充分,因此把这个被告放回家了,你也没什幺可说的。 这样的司法精神是建立在《权利法案》的基础上的。它的出发点就是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不受侵犯。我已经介绍过,《权利法案》的制定,它的目标是针对政府的,尤其是针对联邦政府。它主要是防止美国政府和政府的执法人员侵犯公民权,甚至滥用职权、陷害平民。一个被告,当他面临审判的时候,他立即面对着一个极大的强势。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你一定记得前面的那些信里,每当我在一个方面回答了你的问题,介绍了美国人所拥有的自由和权利,我就要同时告诉你,他们为此支付了什幺样的代价。让你对这些代价有清楚的了解,是我写这些信的真正出发点。我们在世界各地,在不同的时代,都看到过这样的情况,总有一些人在不同的情况下,向那些对于各种需求饥肠辘辘的民众,描绘不同食谱的美味午餐。于是这些人有了众多的追随者,甚至在他们的帮助下成就了自己的事业。这时候,有两种不同的情况往会不幸地目出来。一种情况是,这是一份虚假的许诺,人们被土豆加牛肉的食谱所吸引,得到的午餐却是树皮加草根,今人大失所望。另一种更普遍的情况是,这是一份真实的午餐,可是,当人们被引到餐桌前,才发现一个早该想到的简单真理,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他们还未享受到,已经先被昂贵的代价所吓倒,不知那个当初引他们走向餐桌的家伙是有意还是无意,他竟然从来没有提起过这样的代价。这是不公平的。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宪法是这些规则的最高准则。但是,就像在任何游戏里一样,犯规而不给当场捉住的可能性,或者自以为可以犯规而不给捉住,仍然诱使着一些人犯规。美国人认为,最有可能这样做,而且最有可能犯规成功的总是有权力、有势力、有组织的力量,因此,最可能犯规的就是美国政府。他们认为,个人的犯规,甚至如集团犯罪这样的犯规,都还是在能够控制的范围,而如果出现政府一级从根本点上犯规成功的话,就可能出现真正的失控。为了约联邦政府的犯规冲动,美国的立国者们才写下了这短短十条修正案。它成了美国人民自由和幸福的基石。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事实上,奴隶制是一个社会制度的罪恶,而不是种族的罪恶,只在美国,在一个历史阶段,它恰与种族相连。当时,奴隶主基本上是白人,奴隶基本上都是黑人。但是,在今天,把这种制度的罪恶过度地和种族相连,并不是合理的事情,哪怕是在有这种历史负担的美国。一些善良的美国白人年轻人中,很多人至今还有对印第安人和黑人的负罪感,和他们谈起来,他们比我还要不愿意提到黑人的“问题”,他们在潜意识里总觉得黑人的一切问题,都是包括自己在内的白人造成的。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但是,当人们以复杂的心情,又一次在电视里,看着一辆着辛普森的白色汽车在公路上向家里开去的时候,宪法保障公民所拥有自由和权利的代价是非常清楚的。如果辛普森是有罪的,他已经永远地逃脱了。“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这里,不错判错系一个无辜公民的代价,就是可能有一千个罪犯被放跑了。这种代价是多方面的,不论从哪一方面去探究,都是沉重的。 如果辛普森是杀人凶手,两名被害人的公道就再也无法讨还,正义再也无法得到伸张,老高德曼苍凉悲愤的声音将永远使有良心的美国人不得安宁。在“放掉一千”的同时,人们必须面对许许多多被害人哭泣的冤魂。人们将时时会怀疑,他们在检察官输掉一场场官司的时候,他们是不是像老高德曼所指责的,正在输掉一个国家? 如果辛普森是凶手的话,他放回家之后,大概也不会再去杀人。但是,谁能保证那些由于没有足够证据而被放掉的“一千”,甚至远不止一千的嫌疑犯,回家以后会干些什幺呢?“放”得越多,当然危险就越大,社会就越不安宁,这几乎是最简单的一个逻辑。每一个人都在为此支付代价。 实际上,美国人为了公民的自由和权利,除了付出精神上和安全上的巨大代价之外,他们人人还在付出金钱的代价。……他们为这块土地选择了这样的原则,就必须为这块土地上发生的一切支付代价。有时候,这个代价是指金钱;有时候,这个代价,甚至是生命。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固然,陪审团制度是有明显的弱点,我曾经提到过,所有的“法制”都会有“人制”的困惑。最初的立法、审理的过程、最终的判定,都有“人”的参与。前人立法之后,有后人修正的可能。在执法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人对于法律条文的不同解释。……最终的一个“生死断定”,总是由“人”来作出,由法官也罢,是法律专家也罢,是陪审团也罢。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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