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体会后倒不那幺认为,我觉得要把写实的小说(《流俗地》实在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现实主义作品,因为我始终不坚持它必须写实)写得扎实好看,当中也需要调动许多技巧,用上许多心计,不过是比起现代主义作品,它的技巧往往内敛不外露,使人浑然不觉。这样的小说,最怕露出斧凿痕迹,我甚至不愿意让读者在文字里看出我在书写过程中的挣扎和殚思竭虑,因为按我的审美要求,那不该出现在小说里,成为它的一部分。 这些年我读的长篇小说,尤其是中文著作,已经很难得看到让我自己打从心里佩服的作品了。中国大陆一直不乏长篇“巨著”,但我作为读者,总嫌它们长得令人生畏。小说家们动辄拿出数十万字,有的甚至上百万字,好像迷信字数本身等同作品的分量,或是那能说明作者的付出。事实上,这些长篇不少都写得东拉西扯,或是充斥了作者自以为是的小聪明,其实都是花言巧语,却一点舍不得删去;再长了更是语言无味令人厌烦,还经常流于煽情,或以耸动的情色“慑人”,读之像是亲眼见着一头猪被人灌水,惨不忍睹。 台湾这几年也出了不少长篇小说,那里的小说家走的路线与大陆背道而驰,一般上语言华美,重描写而拙于叙述;文字的境界较高,但故事性相对薄弱,有不少作品流于资料的拼凑,却也可以写得很长,翻开来很容易会陷入审美疲劳,逼得人不得不跳着读,往往可大段大段略过而无损对小说的理解。这和现代的西方小说很不一样。我常常在读中文长篇小说的时候都禁不住想象它若翻译成英文会变得怎样,可以肯定的是,对英文世界的读者而言,阅读这些作品必然十分考验他们的耐性。
——弗兰兹·卡夫卡《变形记》
——周国平《各自的朝圣路》
——周梅森《突围》
——周智勇《中国合伙人》
——刘同《谁的青春不迷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