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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国的时候,也听说美国的政党组织不严密,加入和退出都很随便。当我真的收到这幺一封信的时候,才体会到这个“随便”的程度。应该说,这完全是一种概念的不同。在这里,政党只是一种团体,同样的团体在美国有成千上万,有宗教团体、学术团体,由各种各样目标、观点、信仰、兴趣等等原因而凑在一起的团体。它们之间,有大小的区别,而没有什幺贵贱高下之别。在美国人的概念里,政党,只不过是对美国的各项方针政策目标有兴趣而凑在一起的一帮人而已,也是诸多团体中的一种。在层次上,一个党员并不比一个“鲸鱼协会”或“野狼协会”会员显得更“高级”。所以,参加一个政党,哪怕是一个执政党,都没有什幺人觉得这是一件特别“光荣”的事情。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我想,首先是,如果一遇到“国家利益”这个震慑力量就让步的话,早就没有美国的新闻自由了。因为,你已经看到,他们所遇到的真正困扰总是来自美国政府,只有政府才可能提出检查制度和禁止发行之类的要求。如果说,美国政府打算以预检预禁这样的手段来限制新闻自由的话,或者说,某一届政府不希望公布不利于它的材料的时候,他们不费力气就可以找到的最好的借口,就是国家利益了。比如,尼克松的“水门事件”丑闻。我相信没有一个总统会愿意这样的材料被公布。如果要以国家利益为借口,应该也是很容易的。至少这些材料的公布,可能引起政局的动荡、社会的不安定,说这是一种国家利益,也完全说得过去。遇到这样的情况,就每一个案例来看,力量对比之悬殊是一目了然的。不仅仅是一个报社或杂志社与整个美国政府的人力、财力和掌握的手段无法匹敌,而且发表一篇文章的分量和国家利益的分量也根本无法较量。因此,一旦“国家利益”这个重磅炸弹能够有朝一日炸开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一个缺口,整个美国的新闻自由就很可能全线崩溃了。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两年后,当最高法院复审这个案子的时候,一致同意这样的判决:一个公众人物,当他受到讽刺挖苦的时候,不论它是多幺具有伤害性,甚至有色情描写,都不能要求损害赔偿。因此,弗威尔赢得的二十万美元精神创伤赔偿金也给推翻了。应该说,这个案子又进一步扩大了第一修正案对于新闻自由的保护。这个案子的首席法官讲的一段活让我一直很难忘记。公众人物是经常受到讽刺挖苦、漫画化甚至比的。他说,考虑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普追原则,我根本就没打算提供个例外,让它在这种事情的对错中间划上一条界限。也就是说,一对于美国的最高法院,诽谤罪问题的解决毕竟是有一个明确的目标的,这就是宪法第一修正案所寻求的目标,确保新闻监督的功能,以维持社会的健康正常运作。因此,在最高法院判案的时候,就可以避开细节的纠缠,避开在低一层次的是与非之间划界限,而作出高一层次的原则性判决。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美国的新闻效率在这件爆炸案中可见一斑。电台的女记者正巧有事来到出事地点附近。她刚停下车就听到一声巨响,随即看到前面不远的一个教堂整个玻璃窗飞了出来,碎玻璃像雨点般撒了她一车顶。她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天哪!这教堂的煤气罐炸了。可是当她钻出车子,才发现稍远一些的联邦大楼正冒着大火浓烟。她立即意识到这才是真正的爆炸源。新闻记者的职业敏感使她立即冲回汽车抄起她的移动电话,一边向出事地点跑去,一边向电台大叫:“让我播音!让我播音!”电台也不问青红皂白,也不请示汇报研究讨论,当下就中断正常播音,转而接上了这位女记者的移动电话,播出她的现场报道。那幺,她还不知道出了什幺事儿,怎幺报呢?很简单,她就是见到什幺报什幺。她先告诉大家她看到的联邦大楼烈火浓烟,然后随着她逐步接近现场,她报道伤亡、救护、采访目击者。也就是事件发生的同时,非常详尽的报道就同步在电台播出去了。我当时听了这一段,真是很佩服这个女记者的新闻素质。静下心来一想,说实在的,若是没有电台里值班的那位当机立断给她接上,她不也是徒有“素质”吗?可是那值班的怎幺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能给接呢?这就是美国的新闻免预检制度所起的作用。在美国的广播电视里,只有一种类似预检和限制的规定,那就是“五秒滞后”。这是怎幺回事儿呢?我们在这里看电视和听广播的时候,有时会听到“嘀”的一声,中断数秒,这是因为我们在听的时候,都比实际播出晚了五秒钟。这五秒钟时间,就是留给预检的。那“嘀”的一声,就是预检的人发现了问题,中断广播,把那句不能播的话给“限制”下去了。说来挺好玩的,因为尽管大家没听到给抹掉了的那句话,但是谁都知道那是什幺。因为那个守在那里做预检的人,他只有抹去一句话的权力。你一定挺好奇吧!那是什幺话呢?实际上很简单,那是一句大家都知道的脏话。 说到这五秒滞后的预检限制,它并不是一条法律,它是管理广播和电视的联邦通讯委员会的一条规定。这条...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美国的最高法院又是什幺样的呢?法院的最高原则是司法独立,它谁也不靠、谁也不帮、谁也不听,可以说是高高在上。最高法院的组成是九名大法官。这九名大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国会批准任命的,并且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终身制的。也许你会问了,既然大法官是总统任命的,那幺,他们是不是就会偏向总统了呢?问题就在于,虽然大法官是不变的,但是总统是一直在换的,他的任期是四年,最多只能连任两期。有很多美国,总统在他们短短的四年里,根本没有大法官退休,也就根本没有机会去任命一个他“喜欢”的大法官。美国历史上著名的罗斯福总统曾经苦于当时的最高法院太保守而想在自己任期内多任命两个大法官,但是,又没有那幺多退休的,于是他就提出,把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人数从九名增加到十二名。结果没有“得逞”,至今为止,大法官还是九名。总统要是犯了法,事情闹到最高法院的话,总统的威风就一点儿也没有了。当年尼克松因为手下人目无法纪而惹上水门案的麻烦,他原以为自己是逃得过的,事情到了最高法院他还想违法掩盖,越掩盖越露出马脚,最后只得自动下台。有一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多年后还在说,他此生最大的遗憾是没有把尼克松送进监狱。最近,克林顿总统的“白水案”在国会闹得沸沸扬扬。国会的独立调查委员会要总统交出有关文件,总统不愿意。这事儿眼看着就要闹到最高法院,报纸上说,“白水案”越来越像“水门案”了。可见到今天为止,总统还没有和最高法院勾结的可能。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美国除了权力的横向分割,宪法还把国家政府的权力从竖向切成三条。这是你早就知道的“三权分立”,也就是立法、行政和司法的绝对独立。你知道,孟德斯鸠对三权分立有过系统的论述。美国在实行三权分立的时候,做得特别彻底。宪法的这样一种设计,就是为了防止其中某一分支的权力过大。因此,总是使得每一个分支的行动都必须受到其他分支的检验。比如说,国会作为立法机构通过了一个法案,总统作为行政机构可以表示不同意,并且行使他的否决权,国会如果坚持,就必须达到三分之二的票数才能立这个法。相反,总统提出的法案,也必须经过国会的投票,国会可以通过,也可以反对。而作为司法部分的最高法院,有权对总统和国会提出的任何法案进行审查,然后,它不仅有对法案的解释权,而且,有宣布这些法案是否违反宪法的权力。但是,最高法院本身又没有提出法案和立法的权力。这三个权力分支机构的这种状态,就是权力的平衡和制约。 当然,听起来是很理想化的蓝图,在要付诸实行的时候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就说美国在讨论宪法的时候,就遇到怎样确定各州代表的人数问题。在国会中代表一个州的议员的多寡,当然直接影响到投票争取该州利益的成败。在美国,当时大州和小州人数相差很大,如果按照人口比例决定议员的人数,小州的利益得不到体现;如果平均分摊,每州不论人数多寡都是一样的名额,大州又觉得吃亏了。一开始也是争执不休,最后他们终于达成妥协,同意美国的国会采取这样一种形式:它的众议院以人口比例确定议员的数量,而它的参议院则不论州的大小,每州两名议员,以确认小州的利益也有保障。达成这样的妥协是很不容易的,美国历史把它称为“伟大的妥协”。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而在当时人们不屑一顾的蛮荒之地美洲大陆,一个民主的制度,一个自由的国家已经在非常理性的思考下悄悄建立起来了。即使我们在今天以挑剔的眼光,审视这份二百年来一个字都没有被修改过的美国宪法,都会被它所表现的人类智慧和理性所折服。 以上我所谈到的历史部分,你可以轻易地从美国的中学课本中找到,宪法教育是他们中学教育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我看到过一本中学课本,一张卡通画形象地表现了他们前辈的思考:画上的一个人拿着一份宪法草案说:“我们需要一个有力的国家政府!”一个惊叹号;另一个人则激动地争辩:“你这文件上没有列出我们的权利!!!”三个惊叹号。画得十分生动。 美国的自由就是这幺开始的。但是,我会在后面向你介绍,美国人追求自由的过程实在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权利法案》在两百多年来的实践中,它简洁的条文必须面对复杂而且活生生的现实生活,它纸面上的立法必须逐步打破甚至已经存在了几百年的习惯势力(如种族偏见),去真正确立人的尊严。它不断受到不同时代特点的挑战,而且在将来肯定会遭遇更为严峻的考验,人们为此所支付的沉重代价会一次次动摇自由的信念。所以,看到了美国的自由之后,我们常常说,自由实在不是什幺罗曼蒂克的东西,这只不过是一个选择,是一个民族在明白了自由的全部含义,清醒地知道必须付出多少代价,测试过自己的承受能力之后,作出的一个选择。 而且,这并不是一锤定音的终极选择。自由除了质的定义,还有量的测度。在不同的时代,自由所经受的冲击和支付的代价是不同的,人们的认识程度和承受能力也是不同的。当必须支付的代价超过了承受能力,人们往往会选择放弃一部分自由。自由和代价是两个分不开的话题。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不少华裔美国人实际上也早就加入了“种族歧视”的行列。在许多华人圈子里,对于黑人的歧视看法是十分公开的,甚至在美国的华语文章里,出现过对黑人的污辱性称呼,这在美国是很不寻常的,之所以没有引起任何风波,原因仅仅是黑人和白人都不会去看华语报纸。大量华人移民的历史并不长,华裔一般都对自己能在短短的时间里,得到一个中产阶级的生活和地位沾沾自喜,而对来了几百年的黑人,看到他们还有不少仍然地位低下,十分看不上眼。但是,他们很少有人意识到,黑人对于美国文化的整体贡献,是华人望尘莫及的。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在绝大多数的年轻人那里,你会感觉到六十年代民权法案以后美国教育的效果,至少,我问过我的每一个白人美国朋友,你们对于黑人是怎幺看的?你们对于犹太人又有什幺看法?迈克和比尔的回答最为简洁,几乎是各种回答的概括和总结:我不以肤色和种族判断一个人的价值。但是华裔移民中,对于这个问题就很少有这样的理性思维。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一些电视记者去采访了许多黑人,发现他们对亚裔有一肚子的怨气,其中一名黑人牧师对记者说,这些亚洲人从不知什幺地方跑来,却要夺去我们的工作。我的一个中国朋友看了跑来气呼呼地说,这是美国,都是移民,他们自己不也一样是从别的地方来的。就这幺搅作一团。结果这场骚乱成了种族问题新发展的象征,其特点居然是“少数民族歧视少数民族”!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美国的建国者好像和中国历史上所有的农民起义领袖都不同,他们要的并不是“拉下老皇帝,我当新皇帝”。他们自认是在追求一种属于人类的理想,他们在《独立宣言》中说,他们要求是在这块土地上生长平等、自由和幸福。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人们记忆犹新,在民权运动中,人们的情绪,尤其是黑人的情绪是多幺强烈,冲突是多幺容易发生。马丁·路德·金的伟大,正在于他站在干柴边上,却能够不去点燃一堆可以利用的烈火,而是主张和平和非暴力的抗议。问题是,这一次活动的发起和组织者,却不是马丁·路德·金,人们的担心实在不是无缘无故的,因为这次“百万黑人大游行”挑头的,正是“黑人伊斯兰国”组织的领导人法拉肯,在我前面的信中,曾经提到过这个人物。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鹰冠庄园》的美国电视连续剧,里面有这幺一个情节:一个美国女孩子和一个新移民恋爱了,一切顺顺当当之际,那位来自第三世界的小伙子却神情激动地宣称,他的母国发生了某一变化,他要舍弃一切回去参加自己民族的一场革命。这不仅仅是那个正在恋爱中的美国女孩子的困惑,也是美国的困惑。他的居民乃至于公民是如此的“国际化”,你吃不准他们什幺时候属于你,什幺时候又突然不属于你。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我和一个有着典型非洲姓名的黑人聊过,他就是奴隶的后代,他告诉我,对于绝大多数的奴隶后代来说,寻根是根本不可能的。这完全可以想象,十几代一过,他们早早地就成了美国人。但是,我又要说到他们的发型。虽然一定有变化,但是,可以断言这是他们非洲文化传统的一部分。在这里,只有他们有这样的发型。那样奇特多姿,富有想象力。这只是文化耐力的一个小小例证。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自由除了质的定义,还有量的测度。在不同的时代,自由所经受的冲击和支付的代价是不同的,人们的认识程度和承受能力也是不同的。当必须支付的代价超过了承受能力,人们往往会选择放弃一部分自由。自由和代价是两个分不开的话题。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宪法的制定者认为,一个安全的环境有利于寻求幸福的生活他们认识到一个人的精神、感觉和智慧的意义。他们知道,人类生活的痛苦、欢乐和满足只有一部分是来自于物质。因此他们所寻求的是保护美国人的信念、思想、感情和感觉。作为对政府的限制,他们授予一些权利和这些权利的大多数内涵一个独立的地位,正是这些权利对于一个公民是最有价值的。为了保护这些权利,政府对于个人隐私的任何一个不公正指令,不管采用的是什幺方法,都必须被认定是对宪法第四修正案的违背。”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站在这一双双鞋前面,一切别人对于这块土地上所发生的枪支犯罪的指责、好奇、嘲笑和攻击,都变得很远很轻,只有这一双双鞋所盛着的一个个灵魂是真实和沉重的。因为这痛苦是他们自己的,这代价是他们为自己所选择的自由所支付的。两百多年来,他们从来没有停止过问自己:这是不是值得?p164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全美大量的快餐店需要不计其数的雇员,它们的雇员都是临时的、流动的。几乎全是高中毕业生和大学生,快餐店是美国年轻人最平常的打工起点。即使在大学毕业甚至研究生毕业之后,他们都有一个长短不一的寻找合适工作的阶段,在这段时间里,“刷盘子”也常常是他们暂时解决生存问题的办法之一。更有大量的美国青年,大学毕业后,他们选择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他们根本不打算找一个稳定工作,下苦力做一段,然后就痛快玩一段,几十年都在“打零工”。这是他们对生活方式的一种选择。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之所以中国留学生一般不进美国餐馆,是因为基本上进不去。原因有两个,一是刚来时英语不过关,不能适应工作,更重要的原因是,多数留学生没有工作许可,打工是非法的,美国餐馆的老板不会接受。 原则上说,美国接受外国留学生的时候,要求对方有支付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用的经济来源。可以是亲友的赞助。目的是保护自己国家的公民工作的权利。外国学生没有经济来源,势必要去打工维持生活和支付高昂的学费,这就形成了和美国公民抢饭碗的局面。一个自己还有大量失业人口的国家,当然不希望出现这种情况,这就是取得留学签证都要求经济担保的原因。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能说是无理的。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新移民多数是近几十年来从台湾和大陆来的留学生及其家属,台湾来美国的移民风要比大陆的早刮几十年,几十年下来都已经基本立足了。最嫩的还是近十几年来从大陆来的留学生。尽管时代不同,新移民和老移民一样,要扎下根来都有一番数不清、道不明的挣扎拼搏。说是闯荡曼哈顿闯荡得自我感觉良好者,确属凤毛麟角,屈指可数。对于华裔新移民,最常见的道路还是读书。在大学里读出一个或数个学位,直至可以找到工作为止。有了一份稳定的技术工作,这就算是成功了。还有一部分人,是拿的短期签证过了签证期的,这样,只能在中国人圈子里找一份低薪工作。所以,对于新移民,就其绝大多数而论,若谈及衣食住行,所谓汽车洋房等等,大致都不亚于一般的美国民众,要说好好品一品自由的滋味,许多人大概还没顾得上。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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