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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贫民阶层的餐馆,至少没有妄自尊大的成分。那里没有烛光和鲜花,没有假冒的法语口音,菜单上没有拼错的法文词汇。在这种地方,服务生就是普通人,像顾客一样,如果你去得比较多,常会和他们变得很熟识。“亲爱的,你妈妈的坐骨神经痛好点了吗?”他们会问道。顾客和服务生双方都希望彼此能有好感,而不是敬而远之或者彼此轻慢。犹如在家吃饭一样,贫民在外面吃饭也是比较早而且很快。在中西部的一些次要城市里,上层贫民生意人的午餐绝大多数都会在下午一点半之前结束,那之后所有的餐馆都变得空空荡荡的了,只剩下服务员们为晚餐摆放餐桌。而晚餐则极少有超过六点钟还没有结束的。贫民们在餐馆吃饭从来不会点他们不熟悉的菜,也就是说,他们只吃从前在大学食堂或者军队伙房里常吃的东西,像碎牛肉饼、洋葱牛肝或咸肉条牛肝、瑞士牛排、星期五烤鱼,以及意式奶酪烤面。所有这些食物都是松软的,显然在上桌前已经在蒸汽保温盘里放了一阵子了。有些较高级一点的贫民餐馆里会让人用不锈钢餐具,用来替代通常的一次性餐具,也有的地方会有一个自选沙拉吧,提供切好的莴苣叶和其他种类蔬菜,当然都是冷冻的,而且味道大同小异。在这种地方,你喝的咖啡淡得可以看见杯底,而且会在给你上主菜时一同端上桌来。
——保罗·福塞尔《格调》
下馆子是中产阶级和贫民阶层的专利,他们利用这个机会玩类似“当一天国王或皇后”的游戏,通过点菜和侍者的服务感受一阵子被人伺候的滋味。通过经常上那些号称能做地道美食的餐馆,中产阶级玩他们最热衷的游戏——假装比自己社会等级更高的人士,比如设法让别人把自己看成品味更细腻更老练的中上层人士,他们对这样的游戏乐此不疲。目标在于抓住中产阶级顾客的餐馆常常会有烛光和火焰,伴随着大量由管风琴和弦乐器演奏的音乐。中产阶级就生活在这个小小的胡桃壳里,之所以这幺说,是因为中产阶级进餐馆根本不是冲着食物去的,他们冲的是餐馆里的装潢“艺术”或者管弦乐队,而不是大厨的手艺。我住的地方附近有一家餐馆,它只想赤裸裸地通过餐厅里的装饰显示它过分的骄傲,而不去设法提高自己厨师的厨艺。它里面的每一个餐室都用显而易见的赝品冒充各种历史风格的艺术品,如殖民式、维多利亚式、都铎式,并且屋里的每一处地方都希望唤起你对细节的注意,像地毯、墙纸和家具。其中有一间屋子装饰成丛林,里面有树和奇花异草,还建造了一个瀑布,让湍急的水流冲进一个长满青苔的池子,一个批评家评论道:“看起来像《人猿泰山》的电影场景,应该再到处挂上热带藤蔓。”在这样的地方,吃的东西肯定是些毫无特色的蹩脚货,又稀又软,淡而无味,还贵得离谱。端上来的菜一定是由一队热力工程师而不是厨师将事先做好的半成品用微波炉加工而成。因为中产阶级相信出门吃饭一定要去“高雅”餐馆,因此这个概念被引人注目地用在了广告语里,只为了能吸引中产阶级顾客。
——保罗·福塞尔《格调》
【汽车】好了,我们该谈谈汽车了。一如至关重要的房屋正面,汽车是另一种户外展品。上流社会不够重视汽车,因为根据他们的循古原则,汽车的历史过于短暂,不配进入古典风范的行列。不过总要有辆车开,所以如果你富裕,又有时间(这两样允许你购买任何品牌的汽车),那幺,购买最便宜最普通的车表明你并没有认真对待这幺易于购买的物品,从而不至于损害你的等级形象。你最好有一辆雪佛兰、福特、普利茅斯或道奇,对它们的型号和颜色毫无挑剔的兴致。车可能很千净,尽管最佳状况是略带风尘。总而言之,车必须是乏味的。上层阶级再往下,你就可以有一辆“好”点的车了,比如美洲豹或者宝马,但必须是旧的。你最好不要拥有罗尔斯·罗伊斯、凯迪拉克或奔驰。尤其是奔驰车,约瑟夫·爱泼斯坦'在《美国学者》(The American Scholar,1981一1982冬季号)中这样报道:敏锐的西德青年知识分子认为,奔驰轿车标志着一种“高级的庸俗,是专供比华利山的牙医和非洲内阁部长们乘坐的汽车”。确切地说,只有中上层阶级中最糟的一类才会买奔驰车,就像他们之中最优秀的人士会开奥兹莫比尔、别克、克菜斯勒这样的车,可能还有吉普车和路虎。高级越野车传递着这样的暗示:你居住的地方交通尚不发达,甚至可能还没铺好公路,普通汽车不一定过得去。
——保罗·福塞尔《格调》
有种假设被深深织入了美国神话,那就是:有一张大学文凭就意味着某种成功,而不问是从哪一所学校得到的。这种神话很难破灭,甚至在与美国高等教育的复杂的等级制度发生冲突时,也不会消失。你如果想更准确地表述这一观点,就必须设计一个“精英的文凭精英”阶层,因为一个阿姆赫斯特学院、威廉斯学院、哈佛大学或耶鲁大学的文凭,无论如何也不能等同于一个得自东肯塔基大学、夏威夷太平洋大学、阿肯色州立大学或鲍勃·琼斯大学的学位。当帕卡德说:“一个上过大学的姑娘同一个没上过大学的姑娘相比,嫁给上过大学的丈夫的概率高六倍。”他显然混淆了事实,因为这种说法的致命错误在于,它忽视了这样的现实:某个毕业于达特茅斯学院的家伙几乎不可能娶一个从佛罗里达劳德代尔堡的诺瓦学院毕业的姑娘。甚至到了1972年,帕卡德还在大谈特谈他为之陶醉的平等观点,可他犯的还是同样的错误。在《陌生人的国家》(A Nation of Strangers)中,他喜滋滋地说:“1940年,大约有百分之十三的适龄青年进了大学;到了1970年,进大学的人已经达到适龄青年的百分之四十三。”其实根本不是这幺回事。上大学的人的比例还是百分之十三左右,另外百分之三十的人所上的不过是被称为“大学”的学校罢了。这些可怜的孩子和他们的父母,一直在上演永恒不变的美国式追求,不过他们追求的不是知识,而是尊敬和社会地位。置身于美国高等教育的环境中,我们马上就会发现,万斯·帕卡德不是惟一被欺骗性语义蒙骗了的人;被愚弄的人到处都是。在约翰·布鲁克斯的著作《美国的炫耀》中,他也赞成那种比较令人舒服的说法。他划分出“两种基本的美国人阶层:上过大学的和没上过大学的”。可是在今天的高等教育领域里,只有区别从真正的大学毕业还是从所谓的“大学”毕业才是有意义的。理查德·伯耶和大卫·萨瓦乔在他们卓有见地的《地区评级年鉴》里评价一所中学时说:“高中毕业班的大多数学生都能上大学,...
——保罗·福塞尔《格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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