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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轻是什幺呢,这个“轻”来自人的存在方式,人的存在有着无限展开的可能性,不被任何本质所限定。这是一种自由而轻盈的体验。但这种轻盈的自由又是孤独而沉重的,因为你必须独自承担你所有的选择,独自承担自己的生命,你是自己“生命的孤证”,这会让人感到难以承受。结果,我们就体验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书名深刻地揭示出现代人的精神困境,也许你也曾经有所感触。
——刘擎《刘擎西方现代思想讲义》
林肯总统对于战争主题的切换,还使得南方有一种埃了打还“有口难辩”的感觉。黑人也就成为北方“打得有理”的间接原因。我们看到的事实是,在奴隶制以战争方式在南方解决以后,与废奴后的北方不同的是,南方开始了战后长达近百年的种族隔离。几度出现针对黑人的民众性的排斥,恐吓甚至暴力。这些情况是在奴隶制时代都不曾出现的。由于历史不能重演,因此,我们确实不知道,即使南北战争中所支付的六十万生命统统不算的话,在渐进推动和战争速决两种废奴方式下,究竟哪一种方式使得黑人支付更小的代价,哪一种方式可以使南方更早进入真正的人性醒悟,迈出可以称之为“历史进步”的一步。
——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
可是,当人性消失的时候,在一个“多数人的暴政”之下,没有人能够保护得了分散的处于少数的弱势地位的个人。这样的民众私刑在南方发生了一次又一次。我刚才提到的这个数字还不包括那些同时在南方存在的对白人的私刑。 但是,民众私刑只是“多数人的暴政”的一个从形式就野蛮的、让人一目了然的“初级阶段”,因为它明显触犯起码意义上的法律。而在法律形式之内的“多数人的暴政”,才是真正可怕的。它既可以强行开释罪犯,也就可以合法且不动声色地扼杀一个无辜弱者的生命。这就是培尼案刑事审理给予人们的一个警讯。当然,“多数人的暴政”甚至还可以进入立法阶段。这就更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讲清的了,留待以后再聊吧。至少,“法制”还远不是一颗定心丸,因为还有什幺样的公“法”的问题。 记得我们在很早就讨论过,民主和自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假如在“民主”这样一个被我们习惯上是看作“奋斗目标”的好玩意儿里头,“少数人的自由”缺席,假如少数人的自由被践踏在多数人的脚下,他们的生命也可以随意被当作祭献民主”的供品,那幺,这样的“民主”只是“暴民做主”罢了。 这就是我前面所说的,美国的民主理念和民主制度在建立之后,依然躲不开“多数人的暴政”这样一个“民主症结”的考验。但是,在美国试图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它时时遇到悖论式的困惑。为什幺呢? 你一定已经很熟悉了,美国的民主理念首先包括了区域自治的概念。也就是说,一个地区的人民有权利按照他们大多数人的意愿生活,他们既不受来自外部的干涉,也不受一个类似中央政府这样一个强权的干涉。更何况,在美国,区域自治是相当彻底的。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州宪法,形同一个小国家。在美国建国的时候,这个民主理念是理想化的,因为它和“人人自由平等”这样一个人道主义的口号同时提出,它希望展示的是一个人人享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的大同社会。
——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所谓的“地下铁道”了。这是牵涉到许许多多人的一个“犯法集团”。他们组成网络,有组织地将南方的奴隶群一群、一站一站地接出来,送到安全的地方,甚至不惜送出国境,一直送到加拿大。“阿姆斯达”号上的那名小黑奴安东尼奥,实际上就是在泰朋的帮助下,利用这个“地下铁道”,顺利跑到加拿大去的。你所熟悉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作者,也是通过与“地下铁道”的接触,取得大量第一手资料,写成这本小说的。“地下铁道”最兴旺的年代,恰是从“阿姆斯达案”审理的那一年开始的,直至南北战争爆发。我一直相信,这二者绝不会是毫无关联的。 我之所以要在这里强调这些活动的“违法性”,因为这不但在美国历史上很不寻常,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来讲,也是它进入了一个危机的信号。那幺,这样一个危机是否就一定要导致一场战争这样的“大爆发”,以无数人的生命来换取一个社会变革呢?我想,并不是这样的。
——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
自建国以来,法庭就是美国人最重要一个公众论坛。律师班德文站在这个论坛上,不仅小心地避开原来法律对于黑人布下的雷阵,向人们宣布:“阿姆斯达”的黑人从来就不是奴隶,他们是被人绑架的“自由的非洲原住民”。同时,他又进一步直指事情的本质,“所有的拥有自然形式的生命,都是自由的”。 挑战司法就这样开始了。 律师们走出的第一步有没有成功呢?我得在下一封信再告诉你了。 祝好!
——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
他们的着眼点,显然不仅是在这三个女孩和“阿姆斯达”的黑人身上,他们更希望通过这个挑战,整个颠覆在美国南方还存在的一个非人道制度的法律基础。在联邦巡回法庭的汤普生法官的同意下,他们就可以得到一个重要的法庭辩论机会,他们就可以在一个活生生的案例上,让法庭和所有的人注意到他们的论点:人类行为受到的最终的审判,是依据人性与非人性的界限来判断的。一切法律都在“自然法”之下,如果一条法律是非人道的,那幺,它终有一天将被废除。 只不过是第一天开庭,大量的报纸就明确指出,不论结果如何,这已经是激进反奴隶主义者们的一个重要胜利。 自建国以来,法庭就是美国人最重要一个公众论坛。律师班德文站在这个论坛上,不仅小心地避开原来法律对于黑人布下的雷阵,向人们宣布:“阿姆斯达”的黑人从来就不是奴隶,他们是被人绑架的“自由的非洲原住民”。同时,他又进一步直指事情的本质,“所有的拥有自然形式的生命,都是自由的”。
——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
就像罗伯特·李,当他离开联邦军队,回到南方的时候,他所面临的选择,不是要不要奴隶制的问题(他从来也没有赞同过奴隶制,也不是赞成不赞成联邦分裂的问题(他也从来都没有支持过联邦分裂。他所面临的,是马上就要爆发一场战争,作为一名军官,他必须选择站在战争正义的一方。从这个角度来说,他和许多弗吉尼亚人一样,他们认为,不论一个州是不是应该离开联邦,但是,可以选择和作出决定,是一个州的民众的权利。同样,不论个州是不是应该离开联邦,联邦都无权因此去对这个州动武。因此,就战争而言,李将军不认为正义在联邦军队一边。可是,当他一站到南方一边,又像是跳进了一口泥潭。从此,他就再也无法洗清与极端南方相连的奴隶制的污泥浊水了。这是罗伯特·李生命的悲剧,也是许多弗吉尼亚人的悲剧。
——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
但是,民众私刑只是“多数人的暴政”的一个从形式就野蛮的,让人一目了然的 “初级阶段”,因为它明显触犯起码意义上的法律。而在法律形式之内的“多数人的暴政”,才是真正可怕的。它既可以强行开释罪犯,也就可以合法且不动声色地扼杀一个无辜弱者的生命。这就是培尼案刑事审理给予人们的一个警讯。当然,“多数人的暴政” 甚至还可以进入立法阶段。这就更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讲清的了,留待以后再聊吧。至少, “法制”还远不是一颗定心丸,因为还有什幺样的“法”的问题。
——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
人人生而平等,都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力
——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
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的成功,也在于他对于美国体制的游戏规则的熟悉。然而,假如在一个完全不讲游戏规则的体制下,假如领导“非暴力”运动的领导人,已经明知他领导的“非暴力”运动必然导致对方完全血腥的暴力,在这种情况下,假如他仍然听任事态的发展,甚至推动事态的发展,在可以避免暴力发生的时候不做任何努力,那幺即使“暴力”的使用是对手一方,这样的“非暴力”领袖的作为仍然是可疑的。一个真正的“非暴力”的、以公正和人道为口号的领袖人物,应该以一切手段避免无辜生命的不必要牺牲。
——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
这是由肯尼迪总统生前提交到国会的《民权法》几经周折,最终被参、众两院通过的一年。1964年《民权法》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地以联邦法的形式禁止在社会公共生活各个领域里的种族歧视,标志着美国终于在法律上解决了从建国起就延续下来的种族问题。从此以后,美国黑人在法律上拥有了和白人完全一样的平等权利。很多历史学家认为,当时的不少原来持反对态度的国会议员,都是怀着对肯尼迪总统遇刺身亡的复杂心情,转变了自己的立场的。肯尼迪总统最终用自己的生命,实现了自己的一个梦。这就是美国历史上对黑人、少数民族、妇女等等弱势团体影响最大的1964年《民权法》。包括我们新来到这个国度的中国人,能够在此安然生存,都离不开三十多年前的这个法案。
——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
所以,“非暴力抵抗”不是从人的本能反应引出的。它是人类面对无数无辜牺牲者的生命,深思熟虑以后做出的一个理性反省。但是,实行“非暴力”是困难的,因为它的实质是提倡非暴力的一方,主动把自己置于战术上的一个不利地位,以这样的一个姿态,邀请对方回到有游戏规则的理性的讨论中去。这一方显然是吃亏的,就像打架双方扭成一团的时候,第一个主动住手,提出谈判。难就难在这时对方再动手,他也下决心不还手了。问题在于,人们最终是要靠对话和理性的妥协解决问题,总要有一个先住手的。所以,在历史上,不论是民众一方,还是权势的一方,在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最先醒悟过来而不再动手的一方,不论以前有过多大的罪过,就凭着这样一个转折点,都是有可能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
——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
在美国,自始至今,就只有两个简单的文件在作为衡量标准。一是宪法,另一个是《独立宣言》。最高法院必须依据宪法,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宪法是最高大法。但是,宪法实际上只是一个联邦政府结构设计,以及在前十条宪法修正案中的对政府的制约规定。凡是与自然法有关的,也就是这个国家建国的根本理念,它的人性基础和人道原则,都在它的《独立宣言》里面。你我已经非常熟悉《独立宣言》中的这样一段话,“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然而,在这段话之前,还有这样一段开场白:“在有关人类事务的发展过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解除其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联系,并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则和上帝的旨意,接受分离并且平等的地位时,出于对人类舆论的尊重,必须把他们不得不分离的原因予以宣布。”可是,谁也没有想到,《独立宣言》开场白中的一个短语“分离并且平等”,不但是在两百多年前,被用于向世界解释“北美英属雅民地”为什幺要变成“美国”的原因。而且,从“斯科特案”开始,“分离并且平等”,就成为美国大地上挥之不去的一个幽灵,一百五十年来,游荡至今,而且,还将长时期地继续游荡下去。它不仅成为南北战争后,南方种族隔离的依据,也成为今天黑白双方的种族分离主义者的理论根据。
——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
民主和自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假如在“民主”这样一个被我们习惯上看作“奋斗目标”的好玩意儿里头,“少数人的自由”缺席,假如少数人的自由被踩踏在多数人的脚下,他们的生命也可以随意被当作祭典“民主”的供品,那幺,这样的“民主”只是“暴民主义”罢了。
——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
这个幽灵有着顽强生命力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它有“独立宣言”这样的重要“出典”。
——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
记得我们在很早就讨论过,民主和自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假如在“民主”这样一个被我们习惯上是看作“奋斗目标”的好玩意儿里头,“少数人的自由”缺席,假如少数人的自由被践踏在多数人的脚下,他们的生命也可以随意被当作祭奠“民主”的供品,那幺,这样“民主”只是“暴民做主”罢了。
——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
美国的法律认定,如果你明知自己的某一个动作有可能造成他人的生命危险,你仍然违法去做了,那幺一旦意外发生,你所承担的后果就是在"谋杀罪"的法律范畴之内。根据同样的道理,酗酒开车造成伤亡的话,面临的也是谋杀罪。
——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
英国签字同意美国独立,是在1783年。在此三年之前的1780年,也就是那些黑人向英总督送出申诉书的仅仅六年之后,哈佛大学所在的马萨诸塞,在地方宪法中就有了这样的明确条款"所有的人生而自由平等,并具有明确的,与生俱来的,基本的和不可剥夺的权利;依据这些权利他们得以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和自由"。
——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
林肯总统对于战争主题的切换,还使得南方有一种挨了打还"有口难辩"的感觉.黑人也就成为北方"打得有理"的间接原因.我们看到的事实是,在奴隶制以战争方式在南方解决以后,与废奴后的北方不同的是,南方开始了战后长达近百年的种族隔离.几度出现针对黑人的民众性排斥,恐吓甚至暴力,因此,我们确实不知道,即使南北战争中所支付的60万生命统统不算的话,在渐推动和战争速决两种废奴方式下,究竟哪一种方式使得黑人支付更小的代价,哪一种方式可以使南方更早进入真正的人性醒悟,迈出可以称之为"历史进步"的一步.
——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
民主和自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假如在“民主”这样一个被我们习惯上是看作“奋斗目标”的好玩意儿里头,“少数人的自由”缺席,假如少数人的自由被践踏在多数人的脚下,他们的生命也可以随意被当作祭奠“民主”的供品,那幺,这样的“民主”只是“暴民做主”罢了。
——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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