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明知道应该好好爱女儿,但是,当她不听话时,绫乃就会产生一肚子火。对孩子的责任感越强,反而越容易动怒。回想起来,她几乎从早到晚都在生气。比起面对凶恶的罪犯,她对孩子的怒骂更凶狠,有时还会忍不住动手,甚至打得孩子身上出现瘀青。回想起来,那不是训诫,也不是教育,只是纯粹在发泄怒气而已。生活的不如意让她积了一肚子火,只好将怒气发泄在远比自己弱小的人身上。“你没资格当母亲! ”若有人如此指责绫乃,她恐怕完全没有反驳的余地。她也想给孩子满满的爱,只是抓不到诀窍。贴心的丈夫没有因此责备她。“你太勉强自己了。我也会帮忙的,放轻松点。”
——李时珍《本草纲目》
——车尔尼雪夫斯基《佚名》
——罗翔《刑法学讲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