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露于一九三二年加入“左联”,同年入党,一九三九年经王安娜介绍给刘少文见面,同年冬被派去香港同廖承志、潘汉年见面,后者要她回沪到汪伪机关做策反工作,对外界不得为“汉奸”身份有所辩解,她服从了组织决定,接受任务工作到一九四一年底,然后再调去《女声》杂志社。[《潘汉年传》/尹骐]……潘汉年又叮嘱她(引注:关露)说:“千万要记住,你在那里只能用耳朵和眼睛,不要用嘴巴。”又说:“今后要有人说你是汉奸了,你可不要辩护,要是辩护就糟了。”关露点点头说:“我不辩护。”……一九四三年八月,关露作为汪伪妇女界作者代表去日本出席“第二届大东亚文学者代表大会”,一直在该刊工作,坚持到抗日战争胜利为止。一九四五年十月,国民党欲以“汉奸罪”起诉她(也清楚她曾参加“左联”),组织上调她去解放区,安排在新华社范长江处工作,不久即遭遇“汉奸罪”隔离审查,就此得患精神分裂症,愈后在建设大学、华北大学任教。一九五五年受潘汉年案株连入狱,一九五七年出狱,一九六七年起被关入秦城监狱八年,一九八二年三月中央组织部作出《关于对关露同志的平反决定》,十个月后,关露自杀去世。父亲在一九五八年一次有关情报工作的发言(稿)中说:“关于关露同志的情况,文艺界在纪念她,情报系统也应当纪念她。”
——波德莱尔《恶之花》
——韦正《破事精英》
——张怡微《都是遗风在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