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天使发布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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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赋予人造物以稳固性(没有这种稳固性,人就没有一个可依的家园)的事物当中,有许多东西既没有严格的有用性,而且,由于它们是独一无二的,也没有可交换性,从而不能通过共同的等价物,如货币来交换;如果它们进人交换市场,也只能被任意定价。另外,我们与艺术品的恰当交往方式不是“使用”它;相反,我们必须小心翼翼地把它从普通使用对象的整个场景中搬离出来,它才能获得在世界中的恰当位置。同样道理,它也必须远离日常生活的紧迫需求和需要,比其他东西都更少地与日常生活发生关系。艺术品是否一直都是无用的,还是它从前曾为人的所谓宗教需要服务(就如同普通使用物为更一般的需要服务一样),并不是这里讨论的范围。即使艺术品在历史起源上确实有专门的宗教或神话性质,事实也是艺术在与宗教、巫术和神话分离后,仍灿烂辉煌地存在了下来。 由于这种显著的恒久性(permanence),乎世界的稳固性在艺术品的永恒中オ变得一目了然,以全一 朽的告一不是灵魂或生命的不朽,而是有死者的双手创造的不朽之物一已经真正到场了,它闪耀而被看见,它发声而被听闻,它言说而被理解。艺术品是所有有形事物中最具世界性的东西;它们的持存几乎不受自然侵蚀过程的触动,因为它们不是供生物生命使用的,对它们来说,使用决非它们的内在目的的实现(就像一个椅子在被用来坐的时候就实现了它的目的那样),而是它们内在目的的毁灭。因此,艺术品的持存性比其他事物为了存在所需的持存性更高级,它可以跨越时代而达至永恒。在艺术品的恒久中,供有死者使用和栖居的人造物的稳固性(从来不是绝对的)才获得了它的代表物没有哪个地方能让物的世界的持存表现得如此纯粹和清晰,因而也没有哪个地方能让物的世界如此壮观地把自身显示为有死者的不朽家园。似乎世界的稳固性在艺术品的永恒中才变得一目了然,以至于关于不朽预告一一不是灵魂或生命的不朽,而是有死者的双手创造的不朽之物一一已经...
——汉娜·鄂兰《人的境况》
也许应该这样问:什么样的读者分别吸收了文字的哪一部分? 我觉得在读者的意识深处,或随着他对文字内容的回应,所汲取的应该正好是自己需要、同时文字也正好能满足这一需要的部分吧。 比如说,我有一个非常年轻的朋友萨莉,她的孩子到了学习阅读的年纪时,萨莉很是苦恼,因为她发现很多幼儿读物的主角都是动物,比如书里写一只小老鼠,而不是一个小孩子,因为不听妈妈的话而惹了一堆麻烦,一只小兔子去菜地偷菜,一头大象最后当了国王。为什么呀?她问,为什么要用虚幻的而不是真实生活相关的故事来教育孩子呢?但我倒觉得,孩子们之所以会对书里的动物们有反应,是因为人在小时候,并不需要去发现或认识“真实生活”,他们最需要发现或认识的,其实是自己的感情。拿那对广为人知的卡通人物,《小熊维尼的小屋》里的小猪和跳跳虎为例吧:小猪是个脾气急躁、胆小如鼠的小家伙,被逼急时也会表现得很勇敢,但这会让他付出很大代价;而跳跳虎则是个非常自大的家伙,有时甚至很讨人厌。这两个角色中有小朋友们想去发现和认识的东西,因为他们在自己身上也能找到这些特征。如果通过一个孩子来表现这些特征,那这些特征就会只属于这个孩子,因此会引发一种人面对另一个人所特有的挑剔心态。而用“虚构的”动物来表达(我还没见过哪个孩子头脑简单到不知道动物不会说人类语言),就可以避开这种心态,直接深入到急需被孩子分类、理解的感情深处。孩子们熟悉的关于人而非动物的故事,比如邮递员帕特的故事,也会将主角用这样一种不真实的方式来描述,就好像他也是动物一样。对萨莉的孩子而言,重要的不是给他们讲好听的真实故事,而是在他们对真实故事有需求时,为他们准备好。
——戴安娜·阿西尔《暮色将尽》
萨姆是我生命里最后一个性伴侣,从我中年末期一直陪伴我到老。 和他在一起后,我开始觉得自己其实更喜欢黑人。当然了,人最后总会发现自己喜欢某一类人或不喜欢另一类人,但确实,从那时起,我开始对黑人或说非英裔有了特殊的偏爱。我们真正的、最重要的共同点是谁都不想爱上对方,或为别人平静的心灵负责任。我们甚至不需要太频繁的见面,心知肚明对方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我给了萨姆他想要的性爱。对他来说,我最主要的吸引力就来自我是 个教养良好的白人,当然这并非我们随后维系长久关系的最主要因素。一个黑小子如果能拥有 一个白女人,会让大部分背景类似的黑人刮目相看。这个事实让一些年纪 稍大且未必有魅力的白种女人在与黑人相处时占据了优势,真是令人叹息 。当然,对此我也情不自禁觉得感激。萨姆不是个庸俗男人,并不想到处炫耀他的女人,但他内心很有满足感,深知我这个女人确实值得炫耀。 然后我们发现,从身体的角度,他很喜欢我,此外我是个不错的伙伴。因此 ,我并不在乎成为他身份的象征,只要他需要就可以做他的伴侣,能够也愿意以他喜欢的方式和他交往。很显然他也非常满足于此。 萨姆对我最主要的吸引力在于他想要我。在我不再期待性爱之时,还有人这么急切地想和我做爱,这实在令人振奋,让我似乎重获新生,这份礼物可不轻。同时,我对他也充满好奇,他的背景,他的整个生命历程,与我如此不同,这一切,使他甚至在沉闷时也显得有趣。中产阶级英国男人令我生厌,因为我太了解这种男人了,面对萨姆,我想去发现,发现的一切都让我觉得可爱。甚至在我想“真是个老傻帽”时,我依然很喜欢他, 而最喜欢的一点,就是我从他孩提时代找到的感觉。他有一种快乐安全的童年所赋予的平静的自信心和广博的仁慈心。有时中产阶级家庭人人羡慕的母亲反而会毁掉孩子,而农民家庭的孩子却更有可塑性,母亲尽力想让孩子摆脱艰苦生活,就算在这一过程中失去他也在所不惜。我们的关系温和地...
——戴安娜·阿西尔《暮色将尽》
我经常为《文学评论》写文章,对日常开销帮助虽然不大,但的确很有意思。正如丽贝卡·韦斯特在《巴黎评论》的一次访谈中所说的:“让你面对一本书时,真正地打开心扉。”除此之外,写评论还促使我阅读那些可能不会去读的书籍。比如弗雷德里克·布朗写的关于福楼拜的顽强生活,如果我在书店(很高兴没在书店看见“挥泪甩卖”这类词语,人们说大部分生意场都挂着这种标志)看见这本书,我可能会想:“嗯,看起来很有趣,但这本书太厚了,我的书架上连一本薄薄的小书也插不进去了,况且,关于福楼拜的生活,我知道的已经够多了。”然后转身就走,去看看新到的平装书,因此失去了一次真正的体验“愉快大餐”的机会。还有格特鲁德·贝尔,我为什么要读任何关于她或她写的东西呢?不管我是不是真的喜欢弗雷亚·斯塔克,或尽管也没那么喜欢就想当然地觉得T. E.劳伦斯更值得一读,我就是不想读她的书。而令我深感羞愧的是,我不想读仅仅因为不喜欢她的名字,格特鲁德,这个双音节的单词可真难听,总让我想起衣衫褴褛又严肃又不讨人喜欢的女性形象。所以如果不是《文学评论》要求我写评论的话,我绝对不会拿起乔治娜·豪厄儿写的有关格特鲁德·贝尔的传记来读,然后一读之下,忽然看见一个真实而不同寻常的女人,还发现了这个世界最令人着迷的领域,以及令人毛发倒竖的近代史篇章。迄今为止我竟然不了解关于这个女人的任何事情,这似乎非常荒唐,而这样被逼着、被引导着在八十九岁高龄时发现了她,又是多么奇妙。
——戴安娜·阿西尔《暮色将尽》